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时间:2024-11-04 15:18:00 来源: 责任编辑:m
尊敬的冀平会长,各位嘉宾、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在这美好的时节,我们欢聚一堂,共同见证何勤华教授主编的《董必武法治思想研究》新书发布并开展专题研讨。《董必武法治思想研究》一书系统梳理董必武同志的生平,深入阐释董必武法学观的形成、内涵和重要价值,从宪法与政制思想、经济与民事法律思想、刑事法治思想、司法机关及审判工作、法治教育等多个维度,对董必武法学思想进行全方位深刻解读,是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持续深入开展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阐释取得的又一项硕果。在此,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对新书的成功发布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致力于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们致以诚挚问候!
董必武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新中国的重要缔造者之一,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和法学家,将毕生的精力献给了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特别是面对百废待兴的新中国,董必武同志以其坚定的法治信念、深厚的法治素养和不懈的法治实践,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董必武同志关于人民民主法制的一系列论著,奠定了我国法制发展的重要基础,他提出的“依法办事”和“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等思想,至今影响深远。董必武法学思想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思想源泉,深入学习研究董必武法学思想,对于了解我国人民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和加强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董必武同志还是中国法学会前身新法学研究会的发起人之一,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成立后曾连续担任三届会长,为推动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今天我们举行新书发布会和研讨会,就是要充分表达对董老及其光辉业绩的深切缅怀和敬仰。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是研究阐释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阵地和生力军。自成立以来特别是冀平同志担任会长以来,研究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同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卓有成效开展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持续组织开展“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表彰活动,取得了一大批优秀成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时代号角,对发挥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用提出明确要求,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系统部署。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为新时代新征程党的理论创新提供了丰厚土壤。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好董必武法学思想,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董必武法学思想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蕴涵着马克思主义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董老曾作诗“遵从马列无不胜,深信前途会伐柯”,充分表达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他指出,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我们一切工作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强调要加强党对法制建设和法制工作的领导,这些论述为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正是有一代代像董老这样的共产党人,他们坚守理想信念,为新中国的法治事业接续奋斗,才铸就了法治建设今天的辉煌成就。传承董必武法学思想,就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信念,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高度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确保法学研究正确政治方向。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阵地,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坚定捍卫法学领域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法学理论研究,积极服务法治实践。董必武法学思想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实际有机结合,建立起了初步的法律制度、法学研究体系和法治教育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其精髓要义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相通的。传承董必武法学思想,就要肩负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政治责任,结合董必武法学思想蕴含的丰富法治理念和智慧,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立足法治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理论研究,服务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要结合研究阐释董必武法学思想,加强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特别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法治建设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发挥研究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势,围绕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研究,服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新征程上研究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董老作为中国法学会的主要奠基者,不仅为法学会事业发展开辟了前进道路,也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精神财富。传承董必武法学思想,就要继承好、发展好董老留下的伟大事业,勇于开拓创新,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就。希望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推进组织建设、工作机制、运行方式改革创新,提升凝聚力、影响力,更好吸引和团结研究会全体同志投身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要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特别是要办好“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品牌项目持续加强对青年法治人才的培养,引导支持青年法治人才紧盯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研究,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国法学会将一如既往全力支持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为研究会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提供支持、创造条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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