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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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09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论加强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

(一九五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今天想和诸位同志谈以下三个问题:

  这次县长会议的中心任务

    出席这次会议的,是华北的县长(旗长)、专员(盟长)、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各级民政工作的负责人。这次会议,可以说是华北县以上行政负责人的会议,对于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工作,将起很大的推进作用。

    在这次会议上,刘澜涛①部长作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民代表会议工作》的报告,谢觉哉部长作了关于《认真加强优抚工作》的报告,薄一波②同志作了关于《发展华北农业生产问题》的报告,还有中央和华北的其他负责同志提出了许多必要的工作任务,正如《人民日报》九月二十日社论所说:“这次会议将确定今后华北全般工作的

基本任务。”但就华北目前的情况来说,加强政权工作,也就是说加强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应为开展一切工作的中心环节。因为人民代表会议如果开得好,就能广泛地动员人民起来管理国家和他们自己的事务,就能使广大人民积极地和我们一道去完成当前诸般工作任务,同时也使广大人民能监督我们的工作,批评我们工作的缺点,以便及时加以纠正。所以我们说加强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是顺利完成诸般任务的关键。

    苏联有过这样的经验,在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不久,苏维埃俄罗斯社会主义共和国在一九一八年七月曾召集过第一次全俄省区执行委员会主席及省区行政部处监督大会,这个大会的目的是为争取苏维埃宪法在实行上的一致。我们这次会议的任务应当是求得我们的民主建政工作,主要是开好人民代表会议的工作,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取得一致。

    关于民主建政的基本原则和实施的法则,毛主席《论人民民主专政》、刘少奇副主席《在北京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和政务院公布的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均已有了明确的规定。这些文件就是我们思想和行动一致的基础。只要认真执行,似乎不应该发生不一致的现象。然而事实上,我们的干部对这个问题的认识目前还是很不一致的,实际工作也是不平衡的。从华北事务部办公厅整理的《华北县人民代表会议工作情况的参考资料》中可以看到,华北各地对人民代表会议,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错误认识。各地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的次数还是参差不齐,如今年上半年有多数县开过人民代表会议,有的县还开过几次,但还有三十几个县没有开。固然各地情况不同,但在华北不开人民代表会议去进行各种工作,这对建立民主政权来说是不够重视的。

    刘少奇副主席《在北京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已经阐述了许多问题如:对于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应使它很快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问题,代表的选举方式问题,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的问题,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要以新民主主义的政权为指导与保障的问题,都有了正确的和明白的解释。这个讲话对于借口工作太忙或没有事可讨论或嫌太麻烦而不愿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的人们,也都给了适当的批评。

    为什么说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我想要解释这个问题应从政权和政权机关说起。我下面就讲这些问题。

  我们的政权和政权机关

    列宁说:“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④毛主席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时说:“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保障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和反对内外敌人的复辟阴谋的有力的武器,我们必须牢牢地掌握这个武器。”我们的革命导师是这样说明政权的重要性。我们无数革命先烈流血牺牲,付出最高的代价,其首要目的就是为了动员和组织人民夺取政权。政权是什么呢?政权是阶级社会中阶级统治的权力机关。政权最明显的标志为政府机关、军队、法庭、监狱等等。奴隶社会奴隶主这样掌握着政权,统治着奴隶;封建社会地主这样掌握着政权,统治着农奴和农民;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这样掌握着政权,统治着工人。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对人民实行民主而对反革命分子实行专政。人民政府严厉镇压反革命,奖助积极从事生产的人民,保卫和平事业,坚决反对侵略。为了抵御美帝国主义的武装侵略,我们组织了抗美援朝的人民志愿军。我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一道胜利地把美

国及其仆从国的侵略军从鸭绿江边打回到三八线附近。我们人民政府的政策和法令都是符合于广大人民的要求的。

    革命者所以重视政权,因为他们只有夺取了政权,才能开始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摧毁旧政权机关,依照革命人民的意志建立起新政权机关并加以巩固,这些都是建设新社会的先决条件。在俄罗斯,若不是由于列宁、斯大林领导俄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摧毁沙皇的统治,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苏联社会主义的社会就不能实现;在中国,若没有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广大人民摧毁蒋介石政权,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我们就无从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就无从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社会。这证明,我们马列主义者和一切空想家不同,我们为了实现我们的政治主张是要和革命的阶级一道积极地进行阶级斗争,夺

取政权,摧毁旧政权机关,建立新政权机关。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彻底解放。

    尽管政权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都具有这一个特点:即由掌握政权的阶级强制其他的阶级依照统治者的意志去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因此我们说政权的性质是指它的阶级属性来说的。它本身被哪一阶级掌握着,它就为哪一阶级服务。现在世界上的国家,主要有三种形态: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和新民主主义国家。另外还有很少数的封建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专政,封建主义国家是地主阶级专政,它们的共同点是少数人统治并剥削被压迫的极大多数人。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新民主主义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它们的共同点是极大多数人统治少数人,并强迫这些少数人实行劳动改造成为新人。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呢?毛主席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曾说得极明白,“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⑤我们是四个民主阶级联合起来,对反革命阶级实行专政。我们的政权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专政。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它的特征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民主阶级的政权。这就是说,就多数人统治数人,就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就人民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政权制度诸基本点来看,是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我们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必须依靠人民民主专政,而且只有依靠人民民主专政,才能保证我国顺利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我们新民主主义政权与资本主义政权相较,我们的政权有极大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是经过多次考验的。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土地革命)时期,新民主主义政权尚在初期发展阶段,我们依靠着它与国民党反动派做过极残酷的斗争而得到胜利,在抗日战争时期,它比以前成长些、充实些,我们依靠着它支持了抗日战争并获得了伟大的胜利,在人民解放战争时期它更加强大了,我们依靠着它战胜了美帝国主义支持的蒋介石国民党的军队,摧毁了它的反动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它才成为全国范围的政权。两年以来我们依靠着它,稳定了物价,恢复了和恢复着交通和工农商业,发展着教育和文化,进行了空前大规模的土地改革,普遍地镇压反革命,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抗美援朝运动。在国际方面,我们成为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些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这就足以证明我们国家政权的优越性。我们的政权所以具有这种优越性,是由于它直接与亿万人民相联系,集中人民群众无限的力量和智慧,以进行革命的和建国的工作。我们的政权机关是由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表人物组成的,这些代表人物受人民群众的委托,能够高度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把国防、经济、政治、文教诸方面的建设工作做好。人民群众和他们的代表人物,也只有在人民民主政权机关领导下,才能把他们所蕴藏着的无限力量发挥出来,管理国家的事务和他们自己的事务。我们的政权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及各级人民政府。这样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最好的基本的组织形式。它是最民主的、能包括一切人民群众的组织。

    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及其所选出的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是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这是我们的国家制度。因为我们有这种国家制度,所以我们说,“我们的国家是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国家。”这与号称“民主”的资产阶级“代议制”⑥有原则上的不同。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民主是很狭窄的,资产阶级定出许多有形的或无形的限制,使劳动人民不能竞选或当选为议员;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也不过是资产阶级喧嚣吵闹的场所。我们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会议是最便利于广大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组织,是“议行合一”的,是立法机关,同时也是工作机关。资产阶级国会议员候选人一经骗取当选,就与选民脱离关系;我们的选民对于不称职的代表,则可以随时把他撤换。

    为什么我们说代表会议或代表大会的制度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这是因为:一、我们国家有很多制度,如婚姻制度,税收制度,司法制度,军制,学制等等,但这些制度都只能表示我们政治生活的一面,只有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代表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面,才能表示我们政治力量的源泉,因此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二、我国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革命直接创造出来的。不是倚靠从前任何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一经宣告成立,它就可以相应地制订各种制度和法律,而其他任何制度则必须经过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或由它所授权的机关批准,才能生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时,毛主席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自己的议程中将要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组织法,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等等,就是例证。

我们既已确认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制为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我们的国家政权建设工作,首先就要开好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会议如能开好,应当使它迅速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目前在各级人民代表会议中应以开好县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关键。因为县以上的省级人民代表会议,一般都开得好;县以下的区、乡级人民代表会议数目太多,上级领导不易照顾得周到。如能开好县级人民代表会议,那对开好区、乡人民代表会议就能起模范和领导的作用。就全国来说,没有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县占极少数。全国二千零六十八个县中(西藏以及其他地区内等于县的诸单位都没有计算在内),已有二千零三十八个县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占总数百分之九十八点五;未召开的仅占百分之一点五;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有一百八十六个县。华北全区三百三十一个县,十七个旗,都开过多次人民代表会议,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人民代表会议只有二十四个县和一个旗。我认为那些已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尚未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县,应迅速使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固然需要某些条件,但只要我们有决心,创造那些条件并不困难。如反革命力量基本上被消灭了,土地改革完成了,人民群众有了组织,人民代表会议已召开过,代表能把群众的意见反映到政府中来,又能把政府的政策传达到群众中去,让这样的代表来选举我们的政府委员,应该说是条件足够的了.主观地把

条件提高,故意不使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不对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一般条件决不能说比我们老解放区好,但我们已有不少的民族区建立起来了民族自治政府或民族民主联合政府,而且都是由当地少数民族或各族人民的代表选举的。他们一经选举了他们自己的政府委员,他们就感觉到自己真正当家作主,政权是他们自己的了。全国各县中有些县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了县长和县人民政府委员,当地人民欢欣鼓舞,同样地增强了作主人的感觉。

    人民代表会议如尚未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就不能选举人民政府.就不能成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地方人民政府在未经选举前,是由上级人民政府委派的。我们当然不能说上级人民政府委派的政府人员就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但委派的形式总不如选举的形式使

人民感觉更为亲切。全国各地人民解放后获得了空前的民主自由,但人民享受的民主自由的实质,必须有一个民主的组织形式把它固定下来,否则民主生活是不巩固的。平原省⑦济源县人民欢迎他们自己选举出来的县长,张灯结彩,骑马“夸官”(夸官是当地说法,新官上任骑着马在街上走走,表示任了官职的意思),其实,当选的县长还是原来的县长,不过经过选举,人民对他就亲切得多了,就感觉是他们自己的县长了。人民对县长感觉亲近,政府的威信也就更加提高了。

    最近期间,各地人民代表会议讨论了镇压反革命的工作,各地都说人民做国家主人翁的感觉增强了。这证明人民群众是希望当家做主的,是希望经过他们自己的代表管理国家的事务和他们自己的事务的。各地如能开好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会议就能更好地推动各种工作,并有可能纠正我们机关工作人员中的官僚主义、强迫命令和包办代替等恶劣作风。各地报告这类例子很多,没有一个地方报告说人民代表会议不好。但报告中也有说没有把人民代表会议开好的例子,那不是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本身不好,没有开好是我们工作没有做好。

    我们人民代表会议的萌芽是各界人民座谈会。这种座谈会我们各地人民政府成立后就召集过。把各界人民座谈会加以扩充,就成为建议性质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种建议性质的代表会议,既易于召开,又便于联系各阶层人民群众。可是,现在我们还有少数县没有召开,说有困难,这是不对的。有许多的县召开了人民代表会议,在前述的条件具备后却不让它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这也是不对的。

    “群众觉悟不够。”这是毫无根据的说法。群众的觉悟,用什么来衡量呢?我们应以群众对革命工作的态度为衡量的标准。现在政府领导进行的革命工作,如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及抗美援朝运动等,均因人民群众热烈拥护而获得极大的成就。这还能说人民觉悟不够吗?

    “怕有坏分子当了代表。”个别坏分子当代表是可能的,但一个县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有几百人,其中即有个别坏分子,应不会起很大的作用。我们如不麻痹,在实际工作中也有可能揭露坏分子的真面目,那岂不是能更好地教育群众?那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干部条件不够。”这话虽然有相当道理,但如能开好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中就会涌现出很多的真正联系人民群众的积极分子。这岂不是国家培养和挑选干部较好的场所吗?

    “太麻烦。”代表会开起来一定是有些麻烦的,但须知开会就是为解决更大更多的麻烦。我们做革命工作,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找麻烦”。并且革命本身是最“麻烦”的事。无数先烈牺牲性命来搞革命,他们如果怕麻烦还能去搞革命吗?抗美援朝运动是很麻烦的,我们对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能因怕麻烦而采取不理的政策吗?所以怕“麻烦”而不开会是毫无理由的。

    “人民代表会议不起作用,可有可无。”这种说法是完全不对的。向人民传达政府的政策,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给政府,动员广大的人民群众,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人民代表会议是一种最好的形式。事实证明,所谓不起作用,乃是由于我们没有使它起作用罢了。人民代表会议不是“可有可无”,应当是只许有不许无,只许一次比一次开得好,不许不开或少开。因为这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

    “人民代表会议不如干部会顶事。”不错,干部会开得好可以解决许多问题,干部会也是我们推动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但干部会不能代替人民代表会议。譬如县干部会决不能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而选举县人民政府委员会。我们干部会更不能象人民代表会议一样代表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我们说我们是人民代表会议制的国家,但我们决不能说我们是“干部会议的国家”。把人民代表会议和干部会混合着开,变成“一揽子会”,这也是不对的。人民代表会议是政权机关,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关,干部会仅是推动工作的方式。不能把这两个会合在一起开。人民代表会议开会可以邀请干部列席,但人民

代表在会议上有表决权,列席的干部却无表决权。把人民代表会议与其他人民团体或专业性的代表会议看做一样,也是不对的。因为人民团体或专业性的代表会议只能解决它们本身有关的问题,它们的决定有时还须经政权机关的批准,才能生效;而人民代表会议,则是政权机关,也即是国家权力机关,两者绝不相同。

    “干部是否比代表差?”这样提问题是不对的。人民代表是人民群众选出来的,干部有人民代表会议选的,也有上级委派的,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作为人民的勤务员这一点来说他们是相同的。但开人民代表会议时,代表当然有权出席,干部则只有被邀请后才能列席。列席的干部在会议上与出席的代表所享有的权利也有很大的不同。代表如担负政府中的实际工作,代表就兼为干部;干部如被选为代表,干部也就兼为代表。代表和干部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因此抽象地说什么比什么如何如何的提法是不对的。

    “人民代表会议仅为联系群众。动员人民完成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工作方式。”这说法也不完全对。在人民代表会议未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时,它能起这样一种作用。但决不是仅仅如此。在人民代表会议一旦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后,它就是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权力机关了,它的职权就大大超过上述的那种工作方式。

    “对领导机关负责抑对人民负责?”毛主席在《论联合政府》中況过:“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我们的领导机关也要对人民负责,把对领导机关负责与对人民负责对立起来看,这无异说我们领导机关的领导人是脱离群众的,无异把领导机关所决定的政策看做与人民本身的利益相违背的。如果我们认识我们的领导机关的一切政策都是从人民利益出发,那末,对人民负责就是对领导机关负责,对领导机关负责也就是对人民负责。

    “谁是主人,谁是长工?”正确的回答应当说,人民是主人,人民代表和政府干部都是长工。代表可以做干部,干部也可以做代表,这在上面已讲过了。但只有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是代表人民做主人,这一点是必须认清的。

    “打天下的不坐,坐天下的不打。”这种说法完全不对。这是一种脱离群众、坐在群众头上的反人民的思想。这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居功自大,不满人民当家做主的表现。大家知道我们今天打天下的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工人阶级的革命党,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劳动人民的革命武装队伍,他们都是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奋斗的,人民革命胜利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人民当家坐天下,是当然的道理。列宁曾说过:“那个夺得了政治统治的阶级,是在意识到它是独自夺取政治统治时夺得了这个统治的。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的内容。”斯大林解释列宁这段话,说:“但这并不是说,一个阶级的政权,即不和而且不能和其他阶级分掌政权的无产阶级的政权,不需要其他阶级被剥削劳动群众的帮助,不需要和这些群众结成联盟就能实现自己的目的。”⑨这说明了夺取政权是必须靠无产阶级自己来干,但不是不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刘少奇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三十周年纪念大会上,谈到关于党所领导的革命事业的成功,除了党和毛主席的领导,党员和人民解放军的劳绩外,他特别指出广大人民的努力和各民主党派的帮助⑩。我们从事革命的人决不是为着个人的利益,而是为着人民,主要是为着劳动人民的利益。我们是为了人民要“坐天下”(要解放,要做国家的主人),才和人民一道去“打天下”(革命)的。

    目前我们国家政权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建立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人民代表会议。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就有权选举人民政府,就把建立民主政权机关的主要部分的工作完成了。但人民政府不仅是一个政府委员会,在它下面还应有若干工作机关。如以县为例,依照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第六条规定,县人民政府委员会下设:民政、财政、教育、公安等科或局;县人民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署。县人民政府必须设立这些工作机关方能展开工作。目前各级政法工作机关是很不完备的。这次县长会议暂不讨论这个问题,但我必须提出来请各位注意,今年不设立这些工作机关,明年如何呢?后年如何呢?县长和其上级领导人,应该考虑这些问题。

    县人民代表会议闭幕后还有一个常务委员会的问题。它虽不是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却是一个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建议的机关。依靠这个机关来协商问题,有很多好处。中国的民主制度,采用协商方式,是很大的特点。所以县的政权建设,如果忽略了县常务委员会的工

作,是不应该的。

 

  党与政权机关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夺取了政权,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它成为政权机关的领导党。这种领导是由于亿万人民对它的信任。毛主席说,“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11人民群众从中国共产党三十年的革命实践中,证明了毛主席的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我党能取得亿万人民的信任,原因就在这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都规定了我们的国家政权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的领导便是经过它的先锋队来实现的。

    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怎样领导政权机关呢?党是经过在政权机关中的党员的工作,使政权机关接受党的政策,来实现领导的。在政权机关中党员三人以上就组成为党组,以保证党的领导。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人民革命就不可能胜利;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就不可能建立;建立了,也不能维持和巩固起来。

    党领导着国家政权。但这决不是说党直接管理国家事务,决不是说可以把党和国家政权看做一个东西。斯大林同志说;“党是政权的核心。但它和国家政权不是而且不能是一个东西。”12这就是说,党领导着国家政权,但它并不直接向国家政权机关发号施令。党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应当理解为经过它,把它强化起来,使它能发挥其政权的作用。强化政权机关工作,一方面是党支持政权机关,另一方面是政权机关在受了党的支持之后就会更好地实现党的政策。列宁说:“党的全部工作,当然都是通过不分职业而把劳动群众团结在一起的苏维埃来进行的。”13斯大林说:“所有一切巩固专政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措施都通过苏维埃来实现。”14毛主席在一九二八年就批评过党直接做政权工作的不对。他说:“党在群众中有极大的威权,政府的威权却差得多。这是由于许多事情为图省便,党在那里直接做了,把政权机关搁置一边。这种情形是很多的。政权机关里的党团组织有些地方没有,有些地方有了也用得不完满。以后党要执行领导政府的任务;党的主张办法,除宣传外,执行的时候必须通过政府的组织。国民党直接向政府下命令的错误办法,是要避免的。”15列宁、斯大林、毛主席的这些指示是我们党领导政府工作时必须遵守的原则。

    此外,党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不应把党的机关的职能和国家机关的职能混同起来。党不能因领导政权机关就包办代替政权机关的工作,也不能因领导政权机关而取消党本身组织的职能。

    我党中央委员会在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工作中有许多很好的例子,值得党员同志们学习。我党中央从来没有直接向中央人民政府下过命令。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法律命令都是党的创意,许多重要的文告都是先由党拟定初稿(不经过党的准备、考虑,是没有的),然后经过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它的常委会讨论,再提到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或政务院讨论通过。在讨论过程中,各方面曾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补充或修改我党拟定的初稿,使其更加完备。我们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一切大事,其经过情形都是如此。我们应很好地把这样的方法运用到各地去。

    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正确关系应当是:一、对政权机关工作的性质和方向应给予确定的指示;二、通过政权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实施党的政策,并对它们的活动实施监督;三、挑选和提拔忠诚而有能力的干部(党与非党的)到政权机关中去工作。

    我们的各级党委,如能安排时间讨论领导各该级政权机关的工作,对于我们目前的建政工作将有莫大的帮助。同时,各级人民政府也应经常安排时间来讨论自己所属各部门的工作,学习我们政务院的领导方法,这是很必要的。

今天讲的话很多,但希望却很简单,就是希望求得我们的政权建设工作在思想上一致,从而达到行动上的一致!

根据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董必武法学文集》刊印

    注释

  刘澜涛,陕西米脂人。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部长。

  薄一波,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财政部长。

    3 华北事务部,即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一九五〇年九月成立,负责管理原华北人民政府所辖之河北、山西、平原、察哈尔、绥远及北京、天津二市的行政事务。一九五二年撤销。

    ④ 列宁:《论两个政权》,《列宁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页。

    ⑤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5页。

⑥ 代议制,又称议会制或国会制。这里指资本主义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政治制度。按照这种制度,立法和行政分立,议会或国会由选举产生,政府受议会监督。资产阶级在代议制这种形式民主的掩盖下,垄断了全部国家机器。

⑦ 平原省,一九四九年设置。辖新乡、安阳二市及湖西、菏泽、聊城、濮阳、新乡、安阳等六个专区。一九五二年平原省建制撤销,所辖上述各区一部分划归河南,一部分划归山东。

    ⑧ 列宁:《在全国运输工人代表大会上的演说》,《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88页。

    ⑨ 斯大林:《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斯大林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07页。

    ⑩ 刘少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三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新华月报》,1951年第7期。

    11 毛泽东:《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9页。

    12 斯大林:《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斯大林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18页。

    13 列宁:《论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列宁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4页。

    14 斯大林:《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斯大林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12页。

    15 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3页。

 



* 本文是董必武在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召开的华北第一次县长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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