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时间:2014-04-10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关于司法队伍的改造和补充问题
给中共中央书记处刘少奇的信
(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少奇同志并转
主席和书记处诸同志:
五月政法各部门派往各大行政区(西南未派人去)视察司法工作后,我因为从各地三反运动电报中看出司法部门的组织严重不纯,想从各地找一批工人和农民参加司法工作,除当面告诉视察组诸同志外,并以党员的资格向大行政区党委书记写了一封信(如附件甲),建议他们考虑吸收工人和荣军参加司法工作。这封信已得到刘澜涛①、谭震林②同志等复信表示同意,东北、中南、西北亦都对视察组表示了赞同我信的意见,其中谭震林同志更积极,已调了六百个工人参加上海市“五反”人民法庭的工作,将来作司法工作。
我接得华东视察组王怀安同志报告谭震林同志赞同我整顿司法工作的意见后,为了说明我对司法部门中旧司法人员的意见,我于
兹特将两信(附件甲、乙)送上。附件甲的意见已蒙各区负责同志采纳,有的付诸实施,如华东、西北,有的正在考虑实施办法,如华北、中南、东北,都无甚问题。附件乙中所着重提出的“旧司法人员不准担任法院审判工作的问题”系原则问题,应请中央核示。视察组关于这个问题有许多材料,拟整理后再报请察阅。又政法干部训练会议(座谈会的性质)昨日已开完,这一问题也是谈话中最重要的一项,因此这一原则问题更迫切需要中央明示。专此,敬致布礼!
董必武
六月二十五日
根据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刊印
附件甲:给中共中央各中央局负责同志的信
(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东北局、华北局、华东局、西南局、西北局、中南局负责同志:
三反运动中各地人民法院暴露了许多严重问题,不少司法人员有贪赃枉法、敲诈勒索等违法乱纪行为,并有一些法院整个烂掉,组织不纯的情况各地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因此,整顿与改造各级司法机构,成为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措施。中央于三月廿四日电中指示各地注意法院的整顿。但各地干部都缺乏,调配不易,而法院又急需输入些新的血液。为此,提出下列两点意见,请作考虑:
(一)总理曾指示司法部总结人民法庭的经验,并从各地人民法庭中吸收一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各级人民法院,在政务院第一百三十五次政务会议上又提了一次。但在土改和镇反的人民法庭中没有调出人来做法院工作。因人民法庭大都系在职人员组成,人民法庭审判一了,人员各回原工作岗位。此次结束“三反”中的人民法庭组织,亦系如此。要想从这样组织中抽调人员到人民法院去是一定会落空的。我想现在各城市五反运动中都涌现出了一批工人店员积极分子。其中有些人已陷于失业,我们政府必须照顾他们转业。这批人经过“五反”斗争的锻炼,立场较稳,可否从这批失业的工人店员中吸收一些适合于做司法工作的人,分配到人民法庭去工作一个时期,加以培养锻炼。人民法庭工作结束后,即责成司法部进行短期训练,然后将这批人调到法院工作,既可解决一部分失业工人的问题,又加强了法院的组织。各区如能从五反运动的失业的工人店员内选择五十人至一百人试验一下,看结果如何?经费在救济失业或在整编方案司法人员的缺额中可以解决。
(二)目前全国革命残废军人学校学员约六万余人,其中大多数是轻残废(如华东二万余学员中有百分之七十是轻残废),他们政治觉悟高,文化提高也很快,有的已相当于高小或中学的程度。因此,可以考虑抽调一些适宜于做法院工作的轻残废学员(只要清白、愿做司法工作),加以短期培养训练,充实法院机构。这样,既解决了法院缺乏骨干的问题,又为轻残废军人开辟了参加国家建设的道路,对他们将是个很大的鼓励。
中央政法各机关已派了四个视察组到几处地方视察,我在视察组出发前告诉他们,要他们向各区政府负责人陈述这个意见。希望当面指示他们为盼!
你们意见如何?请见告。
即致
敬礼!
董必武
五月廿三日
根据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刊印
附件乙:给华东视察组王怀安的信
(一九五二年六月一日)
怀安同志:
五月廿五日、廿七日给陶希晋同志转我们的电和信均收到,你已把我和彭真同志的意见转达到谭②、魏、梁3诸同志,甚好;震林同志关于政法的基本思想很对;华东政法党组布置的华东政法会议企图解决的问题都很扼要;我都同意。我想整风为的是党对政法工作有统一领导统一思想,这个问题能解决,其余的问题就渐次迎刃而解了。
拿司法工作来说,清除旧司法人员出司法机关,是我们必须解决的一个严重问题。人民革命胜利果实之一——人民的法律,是便利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对敌斗争的武器,这种锐利的武器,不应操在不可信赖的人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但过去因革命胜利太快,工作开展,各方面需要干部,我们干部少,分布不开,在新解放地区我们采取包下来的政策,加以资产阶级乘隙进攻,大量的旧司法人员包藏在我司法机关内,特别是在新解放区的各级法院内。根据以前的材料,上海市人民法院旧人员占全体人员百分之八十,其他地区也有这种情形。三反运动中暴露出旧司法人员的罪恶不少,这批坏家伙当然可以依法清洗或惩办。旧司法人员中纵有“三反”过了关的,也不应再让他们担任审判工作,我们必须找较适当的人去接替,而使他们转业。其中有政治上未发现问题,能担任审判工作者,亦应调离他原来工作的地点,到新地区去工作。法院中技术性的工作,是可以让旧司法人员作的,但他们的思想必须改造,也以调离他以前做过工作的地区为好。只要我们不操之过激,不忽视他们的生活,适当安排工作而给予照顾,我们在这点上是不会犯错误的。加强各级法院的领导骨干和输入大量新的血液,才是彻底改造与整顿法院组织的根本办法。领导同志有这种决心,定出计划,逐步实施,是不难达到我们预期的目标的。
华东准备吸收一批“五反”中积极分子经过人民法庭或短期训练充实到法院去,这是好办法。华东工人文化程度高,现在失业的人数比别的地方多,从这中间选择一批青壮年包括妇女愿意担任司法工作的人,加以训练,准备作司法干部,这是可能的。我函震林同志提议挑失业工人五十至一百人来训练,那是很谨慎的意见,也可说是对华东估计不足,如条件(经费、训练场所、主持训练的人和教课的人等)许可时,应是多多益善。我们不仅为上海市着眼,同时还想增加一批工人阶级的成份到省院、省分院、县院和其他较小的市院中去。我从教育部得来的消息,说华东打算训练五百名工人积极分子作政法干部,又说华东拟拨校舍一所作政法干部学校,不知这些说法有无根据?请打听一下!中央政法公报第二十九期有一特报,标题为《工人作法律家》,系介绍捷克的工人法律学校。我很盼望华东能办一工人政法学校,我们就不让捷克专美于前了。
我前日向各中央局负责同志建议,想从失业工人和荣军学校中找政法干部的来源,震林同志基本上已同意我的意见,这从你信中是可以看出来的。刘澜涛同志亦复信表示同意,并指定张苏和何兰阶同志会同陶书长商量具体办法。彭真同志亦认为可行。六月中旬政委将召集政法干部训练会议,届时有可能得出一些较具体的办法来。
中央政委一九五二年下半年工作要点,政务院已讨论通过了,特将一份给你,趁华东政法会议之便,除为了完成原定视察任务进行必要的工作外,请与主持会议同志商酌,传达这份工作要点,看地方政法工作同志有些什么反应?
并烦代我问候文伯及其他诸同志!专此。顺致敬礼!
董必武
六月一日
根据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刊印
注释
①刘澜涛,陕西米脂人。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
②谭震林(一九〇二——一九八三),湖南攸县人。时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三书记。
③魏、梁,魏指魏文伯。梁指梁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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