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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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7-11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

研究会工作情况汇报(2009-2013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的历史沿革

董必武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江泽民在董必武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董必武同志一生中有相当长的时间从事政法和监察工作,他对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的奠基性贡献是不可磨灭的”“董必武同志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是他留给我们的珍贵精神财富,对于我们今天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有指导意义”。彭真在董必武诞辰10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中说:“董必武同志是我们党的一位法学专门家。他不但长期从事法制建设的实际工作,而且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结合我国法制建设的具体实际,提出许多独创性的见解。”“董必武同志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对于今天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这是他留给我们的极为珍贵的精神遗产。”俞正声也指出:“学习董必武同志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传统,研究董必武同志在法制、教育、统战等各个领域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对于当前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鉴于董必武同志对我国法治建设所做出的卓越贡献,特别是董必武法学思想对当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20004月,在董必武逝世25周年之际,中国法学会举行的纪念座谈会上成立了由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法学会会长任建新为主任委员的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筹备委员会。

2001710,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筹备,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罗干出席会议代表党中央表示热烈的祝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宋平、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现任中国法学会会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等出席了会议。会议选举任建新任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会长。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成立后,作为中国法学会所属的专门从事董必武法学、法治思想研究的全国性学术团体、中国法学会的专业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和领导下,在任建新会长的亲自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组织全国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及其他有识之士,密切联系我国实际,开展董必武法学、法治思想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进行了大量的学术研究和各种宣传活动,出版了二十余种有关图书和音像、连续召开了13届年会、举办了多次专题学术研讨会。参与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活动的人员又开始的几十人增加到上千人。每年参加年会的司法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都超过二百人。

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年会目前已经成为学术力量雄厚、参与人员众多的学术团体。

 

·近五年研究会工作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领导下,在任建新同志的亲自关怀与领导下,过去的五年以来,始终坚持深入研究董必武法学思想,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以鲜活的董必武法学思想解决当前的司法改革作为学术研究的核心,组织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组织各类学术活动

(一)研究会2001年成立以来,每年举行学术年会。2009年至2013,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年会概况如下:

   

       

2009

本届年会在南昌召开,任建新同志到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本届年会主题为回顾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法治建设的历程,深入研究董必武法学思想在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程中的作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到会并讲话。

2010

在西安召开,本届年会主题为董必武法学思想在中国近现代法律文化中的历史地位与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法学会胡忠副会长到会并讲话。

2011

年会在上海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会长任建新等出席开幕式。任建新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主题是深入研究董必武人民司法思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本次年会正值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辛亥革命一百周年,董必武是党的创始人之一,又是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的直接参加者;同时,还是董必武诞辰一百二十五周年,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成立十周年,因此年会兼具纪念意义。胡忠副会长到会并致辞。

2012

年会在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之后,在北京召开,主题是贯彻十八大精神,严格依法办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十八大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法制办主任袁曙宏受邀到会宣讲了十八大精神。李清林副会长到会并讲话。

2013

年会在天津召开,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就建设法治中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召开讨论。任建新在致信中指出:在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时候,我们更感受到董老法学思想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我们要围绕建设法治中国这一关键问题积极探索研究。林中梁秘书长到会并讲话

   各届年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术专家与实际部门相结合的方针,广泛邀请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学者与会,共同研讨董必武法学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事业中的指导意义,研究贯彻董必武同志提倡的人民司法的理念和实践问题。由于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直面交流,研讨会获得了极大反响,与会人员不断攀升,提交的论文数量屡破新高。年会采取大会发言、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使更多的人参与报告、点评与自由讨论,从不同的角度发表观点,反响热烈,备受好评。

(二)开展多种学术活动

1、为了弘扬以董必武同志为首的华北人民政府的法治精神,借鉴华北人民政府法制建设经验,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编辑整理印制了《华北人民政府法令选编》,并联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老教授协会、法制日报社200812月召开了“纪念华北人民政府成立60周年座谈会”。会上李贵鲜同志作了长篇讲话,到会的专家学者就华北人民政府建设、法治经验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在研讨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2009年编辑出版了《依法行政的先河》文集。广泛的宣传了被誉为“共和国的雏形”的华北人民政府的法制经验和华北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光辉历程。

 2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陶希晋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研究秉承董必武法学思想并为我国法治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陶希晋的法制活动与法治精神。

 3、根据学会领导批示,组织开展了“中央苏区法学研究与法学思想”的研究,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并成立了专题课题组,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已经基本完成。

 4、从2013年开始设立研究会“研究课题”,参照中国法学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研究会的管理办法,得到了广大会员的积极响应。

二、积极参开展对外交流

12010121524日,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应中国台湾中华法学会的邀请,组织有关人员赴台湾进行了法学交流与访问。先后访问了台湾高等法院、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东吴大学法学院、义守大学、台湾中华法学会。出访团所到之处受到了热情的接待,双方就司法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坦诚而友好的交流,促进了两岸法学界的相互了解。

22012年分别在北京、杭州接待了来访的台湾中华法学会代表团,进行了司法改革、两岸司法互助等方面的交流。

三、积极培育学术新人,促进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在青年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中的影响,培养高层次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

1、多年来研究会在学术研讨中积极推动青年学者、青年法律事务工作者走上讲台,推动了他们研究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积极性,近年来出版的《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中青年实务工作者、青年学者的撰写的论文比例逐年增加,许多论文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2、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

3、积极参与纪念中国法学会成立三十周年的活动,组织撰写文章,编辑出版学会重建负责人《杨秀峰》画册。

4、组织学者在超星名师网进行网上讲座,先后录制数十课时,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积极组织编辑出版相关图书,进行法制宣传

(一)五年来先后编辑出版《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并公开发行。连同此前十四年来研究会先后编辑出版的大量图书,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效果。

目录如下:

《董必武法学文集》

《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

《董必武诗选》

《董必武诗稿手迹选》

《董必武诗稿手迹选》(线装)

大型文献纪录片《董必武》(与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合作,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多次)

《董必武发学思想研究文集》113辑(共计收录论文约1100篇)

《华北人民政府法令选编》

《依法行政的先河》

大型画册《杨秀峰》

大型画册《陶希晋》

《陶希晋文集》

    (二)在中国法学会指导下,建立了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网站,开辟了二十多个栏目,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董必武法治思想,及时传达中央和法学会的相关精神。同时也加强学界交流,介绍最新研究成果,受到研究会成员和相关人士的欢迎。

五、经验与问题

(一)经验和体会

研究会成立以来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经验和体会是:

1、研究会切实贯彻罗干同志代表党中央,在我会成立大会讲话中所指出的要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紧密联系司法改革、司法建设、法学理论发展的实际,开展研究工作。研究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国法治建设大局,紧密联系实际,学习和发扬董必武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扬双百方针,展开讨论。

2、研究会的组成体现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特点。研究会成员既有法学大家和青年才俊,又有实务部门的领导和基层工作同志,讨论热烈,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既充分反映当前法律的实际,又有理论的阐述和探讨。

3、多年来,研究会一直得到学会的支持和领导。从精神上、物质上和人力上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从研究会的筹备和组建一直得到学会领导的关心,历次年会学会领导都到会指导,指引方向,提出要求,给研究会成员以极大鼓舞。我们真诚地对学会领导有关部门同志们表示感谢。

4、研究会工作得到了有关地区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的大力支持。尤其是2011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七十周年,由任建新会长提议,并由时任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批准,在中共一大召开地上海举办了纪念活动和学术研讨会。俞正声同志亲自出席在上海召开的会议,韩杼滨会长也出席会议。这次会议收到了良好效果。在举办研讨会的有关部门领导不仅支持和参加研讨会活动,甚至亲自撰写论文并到会演讲。对推动该地区的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高法院长周强到职后,也一再表示董必武研究会很重要,高法院一定大力支持。

5、研究会成立以来,逐步形成一支热心董必武法治思想研究的队伍,他们积极参与研究会活动,也是研究会不断前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存在的问题

1、研究会成立已有14个年头,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老化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学会领导考虑领导班子成员的适度年轻化问题。

2、研究会的专题研究,特别是重大法治实践和理论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也有待改进。

六、对学会的建议

1、请考虑法学会设置“董必武法学奖”作为法学界的部级大奖。由中国法学会组织评选“董必武法学奖”,对激励法学工作者有积极意义。

2请法学会帮助过问一下《董必武文集》的审批工作。我们从2010年开始,着手收集和编辑董必武的文稿,进行《董必武文集》的编辑工作,前两卷已经由中央文献研究室进行了审定。中央文献研究室的领导对出版《董必武文集》,给予了足够重视,他们组成了由一位副主任、一位秘书长和两位高级研究员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为了出版《董必武文集》,20119月,我们已按中办文件规定,请法学会报请新闻出版总署转报中央办公厅批准,但至今无下文。这一工作我们还在进行,初步打算,拟编成上、中、下三册,待中办批准后,即可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这对于董必武诸多方面的理论与革命实践以及党史、共和国史的研究,有着重要意义。请学会领导帮助与中办有关部门联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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