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审公告 第1号
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截止,成绩喜人 为了鼓励、引导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中国法学会在已有平台基础上推出“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评选。 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于2014年4月9日正式启动。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圆满结束。短短的4个月内,评奖办公室共收到申报作品254件,其中论文205篇,专著49部。本次申报的条件为: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一年之内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作品,申报人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作品内容属于中国当代实践问题等。 从所属研究领域来看,申报作品遍及法学专业所有的二级学科。其中,法理学36件、刑法学35件、刑事诉讼法学32件、民法学31件、经济法学26件、行政法学21件、民事诉讼法学19件、宪法学13件、国际法学12件、环境法学11件、知识产权法学9件、法史学6件、商法学3件。 从所属系统来看,申报人既有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专门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也有活跃在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践第一线的实务专家。其中,高校166份、法院68份、检察院16份、政府部门2份、律师事务所2份。 从职务职称情况来看,申报人既有在校学生和刚参加工作不久的讲师、律师、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也有长年致力于国家法治实践的法学院院长、法院庭长、检察院检察长。年龄最大的40岁,最小的只有24岁。其中,26人具有教授职称,7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从推荐情况来看,单位推荐174份,个人申报80份。在单位推荐的作品中,省级法学会67份,中国法学会直属研究会35份,教育部直属高校(法学院)72份。 从组织情况来看,政法系统、法学会系统和高校系统对评选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共有29家单位集体报送。其中,法院3家、检察院1家、法学会13家、中国法学会直属研究会2家、高校10家。 近日,《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审办法》已报中国法学会党组批准。本次评审将继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