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时间:2014-11-20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总目标的确立,标志着依法治国进程中一次重大飞跃和更高的目标追求。从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从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三个依法”共同推进和坚持“三个法治”一体建设,到这次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表明我们党对于依法治国的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与升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总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引领,确定总目标是我们完成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务的决定性因素。这次全会完成了一次历史性跨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总目标的确立,体现了我们党推进法治建设、发展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带领全国人民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既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又决不照抄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坚持一切从我国实际出发,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制度、法律体系,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这些成就,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确立奠定了坚实基础。总目标是我们党在深入研究总结以往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的基础上,针对现实问题,形成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的顶层设计,也是对未来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部署,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总目标的确立,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不能顺利实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总目标的确立,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有了这个总抓手,才能提纲挈领、纲举目张。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总目标应突出把握的总抓手。全会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概念。法治体系不同于法律体系,法律体系只是法治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相对于法律体系,法治体系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它是法律体系及其运行、实施的过程和实现效果的统一整体,包含着立法、司法、执法、监督、守法、文化等要素,是一个既庞杂又严密的系统工程,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大支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会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将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重要支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确保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来把握总目标、贯彻总目标,把总目标落在实处,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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