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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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22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法制网武汉3月20日电 记者蒋安杰 胡新桥 今天,“弘扬董必武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此间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会长陈冀平,湖北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学习、继承和发展董必武同志的法治思想,增强理论勇气、投身法治实践,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创新,努力做全面依法治国的先行者和推动者。

  陈冀平指出,董必武同志为新中国法制建设作出了开创性贡献,他的法学思想是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思想源泉;他的法治实践为我国开辟、探索和形成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起点上,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经济社会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需要在新的广度和深度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相应需要系统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挥引领、指导、回应、阐释等作用。这是当代法学法律人的光荣使命,也是我们继承和弘扬董必武法治思想的时代要求。研究会要切实发挥弘扬董必武法学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创新的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

  张昌尔指出,董必武同志在法治思想领域造诣深厚、建树颇丰,他提出的“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治必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等重要论断,是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今天仍然闪烁着思想的光辉,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咨询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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