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初秋的北京迎来了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初评会。
9月9日,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会在中国法学会多功能厅隆重举行,拉开了“董奖”评选的序幕。中国法学会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初评工作。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受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的委托,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曹明德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丁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冯晓青教授,中国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其才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禾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蒋立山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黎宏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国法学》副总编辑李仕春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林维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罗丽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时建中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孙世彦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肖建国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张建伟教授,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生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郑贤君教授,《中国法学》编审朱广新研究员等21位知名中青年法学专家担任。李仕春教授兼任秘书长并主持初评会。
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会全体专家合影留念 林中梁秘书长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林中梁同志指出,中国法学会决定设立“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是为了将董必武同志的法治思想发扬光大。新中国的法学、法律教育和研究事业是在董老等辛勤耕耘和开创下发展成长起来的。董老本人是中国法学会第一、二、三届会长。“董奖”的设立,既是对董老法学思想的传承,也是对董老最好的纪念。二是在“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重要品牌的基础上,为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又一个脱颖而出的新平台。
林中梁秘书长强调,中国法学会将努力把“董奖”打造成为我国青年法学法律界学术成果的最高奖项。“董奖”奖励委员会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高度重视评审专家的权威性、评审过程的透明度、评审结果的公信力。林秘书长指出,各位专家都是“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见证者、参与者、缔造者。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参加初评的各位专家是奖励委员会精挑细选出来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各位专家不负众望,认真公正地评选出进入复评的优秀作品。 之后,评审专家对初评办法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法律信息部副主任吕兴焕同志宣读了《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办法(草案)》,专家们就“草案”的内容展开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最后鼓掌通过了修订后的初评办法。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初评办法首次要求评审专家签署公正承诺书,保证公平地对待每一件参评作品和每一位作者。法律信息部副主任王伟国同志宣读了专家承诺书的内容,全体评审专家均表示认同并在承诺书上逐一签下自己的名字。 评审专家在承诺书上庄严签字 进入初评环节的作品一共273件,其中论文193篇,专著80本。初评环节由分组评审与集中评议两个阶段组成。 分组评审环节,按照参评作品的学科属性分为11组进行,原则上每组由两名专家组成,各组作品的选题与评审专家的研究领域相对应。专家们到指定位置坐下后,全场瞬间安静,只听见翻阅书籍的沙沙声。认真审阅完每件作品后,专家根据评审标准逐一打分。在完成各自的打分之后,同组专家开始相互交换评审意见,并从作品的选题、研究方法、论证材料与过程、观点与结论、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展开充分的讨论。随着越来越多组专家进入讨论状态,评审会的现场变得非常热闹。经过长达三个小时不间隔、高强度的评审,每组专家从本组参评作品中推荐约50%进入复评环节。
各组的推荐名单出炉后,在李仕春教授的主持下,委员们进行了集中评议,最终确定了137件作品(其中包括论文79篇、专著58本)进入复评环节。 最后,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评审结果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标志着初评会的完满结束。近日,评奖办公室将组织复评工作。 评审专家签名 参加本次评审会的还有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陈谦信副研究员、曹菲副研究员、刘灿华助理研究员以及付茂鲁、王丽娟、孙云霄、肖志威、敖婷婷等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