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生态文明法制建设,推动环境法学术繁荣 2014年8月21日至22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2014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广州中山大学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中山大学主办,中山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组织处处长张涛,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陈端光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副会长王树义、陈德敏、吕忠梅、陈佑海、张梓太、陈泉生、徐祥民、李启家、李挚萍、高利红、王文革以及来自全国各个高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从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200余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主题是“生态文明的法制保障”,在大会开幕式上,中山大学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陈春声代表主办单位致欢迎辞,他介绍了中山大学及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发展和现状,对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良好的祝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环境法学会会长蔡守秋分别致辞。张鸣起会长指出,中国环境法制建设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目前仍然处于相当薄弱的阶段,许多法律问题亟待学者们去研究。中国法学会希望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不断加强建设,更好地发挥全国性环境资源法学学术团体的作用,团结全国环境资源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积极开展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活动,紧密联系实际,推进环境资源法学发展,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做出积极贡献。梁伟发会长介绍了广东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蔡守秋会长就将年会开成富有学术成果的会议提出了期待和要求。在紧接着开幕式后的大会主题发言环节,武汉大学王树义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孙佑海法官、湖北经济学院吕忠梅教授、中国海洋大学徐祥民教授、中山大学李挚萍教授、福州大学沈跃东副教授分别就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环境司法、环境健康、环境利益和环境修复等议题做了主题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