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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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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17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张文显副会长赴河南省南阳市作“双百”活动专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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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成功举办了“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作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专题辅导报告。张文显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了深入系统全面的讲解。

11月12日,张文显副会长应邀出席河南省南阳市“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并作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

  张文显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髓可以用三个关键词、九个字概括:“新起点”、“总目标”、“总路线”。“新起点”是指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它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实现什么样的法治状态。“总路线”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它回答了如何建成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其中,总目标是贯穿《决定》的主线,是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总路线是贯穿《决定》的红线,保证法治建设不左不右、不邪不僵。总目标、总路线的设计,一是使我们对法治建设有了明确方向,二是法治建设实践有了总抓手,不至于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

  张文显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系统论述和总体部署,勾画出法治建设的新蓝图,实现了党在法治事业上继往开来、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由此,我国法治建设步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开启新的征程。新起点、高起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四中全会是中共执政历史上首次以法治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全会《决定》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也是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部就法治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做出深入阐述和全面部署的纲领性文献,在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第二,《决定》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形成。第三,《决定》对新时期中国法治建设作出了全新部署,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总路线和重大任务,推出了185项重大改革举措,涉及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第四,《决定》系统阐述了当代中国法治的核心价值和价值体系。第五,《决定》推出了和阐述了一系列法治新概念、新命题、新论断、新观点、新思想,并与党先前提出的概念、命题和观点汇集,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的基本形成。该法治话语体系凝聚着法治的中国经验,饱含着法治的中国元素,彰显了法治的中国精神,描绘了法治的中国道路。

  张文显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新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形成“五个体系”,促成“五种局面”。形成“五个体系”,就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促成“五种局面”,一是促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才强法的局面;二是促成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局面;三是促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局面;四是促成国家法治主导下的政府法制体系、地方法制体系、社会软法体系协调发展的局面;五是促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局面。

  张文显强调,实现总目标要坚持正确的路线,选择正确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路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路线,也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路线。《决定》与时俱进、高屋建瓴,将其进一步凝练为“三个要义”、“五个坚持”。“三个要义”是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五个坚持”是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只有不折不扣地遵循三个要义,做到五个坚持,才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才能把法治建设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南阳市委书记穆为民主持报告会并作了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要秉持敬畏之心,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转变思维方式、领导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牢固树立“具备法律素养是第一素质,掌握法治思维是第一本领,运用法治方式是第一形象”的理念,以学促转,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水平,自觉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领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法治南阳建设水平。

  报告会后,参加主场报告会的同志们认为,报告会紧贴法治实践,彰显法治精神,饱含法治期许,是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权威解读,是对法治南阳建设的一次有力指导。

  中国法学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增勇,南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市直各单位、各高校、重点企业的主要领导参加报告会。报告会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进行,南阳市各区、县、乡镇分别开设了分会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悉数聆听了专题报告,扩大了授课面,提高了社会效益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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