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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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法学会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

  陈冀平

  (2015年1月30日)

同志们:

        刚才,绍坤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下面,我代表学会党组就进一步推进法学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在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有力批驳了党内外关于反腐败斗争的种种奇谈怪论,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标准要求,特别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了出来,就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严的要求、严的举措、严的纪律,全力推进法学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思想和政治保证。

  二、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党中央的总体判断是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一些地区、领域、行业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有的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从法学会和法学界的实际来看,我们认为,总体上法学会的干部队伍和广大法学工作者是一支忠于党的事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好的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

  就法学会而言,一些干部对反腐败工作在思想上重视不够,总认为法学会不是党政机关,没有行政权力,是清水衙门,不会出现什么大的问题,思想上麻痹大意;有的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程序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一些重要事项不请示、不报告,往往给工作造成被动;有的干部乱评乱议、口无遮拦,热衷于转发网上不良信息,传播小道消息;有的干部钻财务制度的空子,虚报冒领,报销不该报销的东西,占公家便宜,化公为私;有的干部在事业单位兼职,超标准领取报酬等等,不一一列举。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我们的认识也还不够深刻,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的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有些问题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些基本的规范有了,必要的制度出台了,但具体执行过程中还不够严格,有的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纪检监察力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就法学界而言,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大家讲的比较多的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问题,弄虚作假、抄袭别人的研究成果,搞假学历、假文凭;有的挪用、贪污专项科研经费、化公为私;有的违反宣传纪律,利用司法个案进行炒作,诋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有的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宣扬西方的宪政理论,混淆西方宪政与我国依宪执政本质区别;有的理想信念动摇,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照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律制度,主张在中国搞“多党制”、“两院制”、“三权鼎立”、“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等错误观点。凡此种种,危害非浅,决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掉以轻心。

  三、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中纪委五次全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坚决惩治腐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期的战略任务。建设廉洁政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党的肌体健康,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下面,我提六条措施:

  第一,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领好法学研究队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引领好、建设好法学研究这支队伍负有重大的政治责任。我们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在涉及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做到守土有责、有土尽责,带好队伍,出好成果,确保法学会和法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二,必须加强学风建设,治理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在学术资源分配和使用、人才选拔培养、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奖等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预防和惩治学术不端、学术造假行为,遏制学术腐败。

  第三,必须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对反腐败工作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我们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不能因为我们是群团组织,没有行政权力,是清水衙门,就放松警惕。法学会现在每年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近8000万元,还有八九个下属单位都有不同数额的经费收入。必须强化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审查和监督,确保经费的高效安全使用。去年党组决定成立财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中国法学会财务结算中心,就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有效控制经费支出,严格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

  第四,必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我们要更加重视发挥制度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会议经费、科研经费、设备采购、公车配备、公务接待、出国出境、选人用人等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各种漏洞,防止违反制度、违反纪律的事情发生。

  第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总体上我们法学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好的,是有成效的,但需要继续坚持,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不能反弹。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推进,从一点一滴做起,抓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从而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特别是临近春节了,我们一定要严格按中央的规定,过一个简朴、祥和的春节。

  第六,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承担起来,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自律作表率。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做到“严、细、深、实。要坚持“一岗双责、守土有责”,切实抓好各支部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同志们,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们肩上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进一步振奋精神,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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