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时间:2014-06-11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简论董必武民本思想的来源
及其基本内涵
胡传章*
董必武的思想极其丰富而深刻,其核心是以民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具有人民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其实质同中共中央现阶段提出的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指导战略是完全一致的。
中共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和指导战略,是伴随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发展而形成的。1999年3月9日,胡锦涛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科学发展观正式确定“以人为本”,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将这一发展观简明准确概括为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作出了更全面的表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至此,“以人为本”就被确立为党关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指导方针和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核心。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进一步肯定了科学发展观对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指导地位,并以包括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加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进。这一关于社会本位和价值核心的科学发展战略理论,本着中共一贯坚持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主张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一致性,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中共及其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的一切奋斗和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简言之,以人为本实质上就是以人民群众为本,坚持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党和人民政府的全部活动就在服务于民、造福于民。此前,中共虽未明确提出“以人为本”这一用语,但在理论和实践上均始终是遵循《共产党宣言》的历史唯物主义精神,将广大人民群众视为革命活动的依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公开宣布中共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决无自己特殊利益可图,规定自己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就是作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利益的代表,为民族和人民的独立、解放、当家作主人而英勇艰苦顽强持久地奋斗到底,并形成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精髓。从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起,适应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正式提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并将其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反映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思想和中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继承、运用、坚持和发展,是对历史上中外一切具有很大阶级局限性和时代局限性的“民本”、“人本”思想的扬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董必武的以民为本思想,为中国共产党人在构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方面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董必武的民本思想,最早是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孙中山三民主义革命思想中汲取有益的营养,继而经过革命斗争实践并受到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深刻影响,从多方面研究了中俄革命成败的经验教训,深入比较了两者在如何对待阶级关系和如何确立革命的指导思想、宗旨、方法等问题上的正确与错误,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础上,自觉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而确立起来的。
20世纪60年代初,董必武在回忆自己历史知识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过程【1】时,曾总结性地说:对中国古代历史和文化传统的了解,“根底”是“十三经”。所谓“十三经”,就是自汉代提出以《诗》、《书》、《易》、《礼》、《春秋》等五部儒家经典为五经以后,复经唐代至宋代相继增补,最后以《诗》、《书》、《易》、《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公羊传》、《榖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等十三部著作为十三经。各家注释儒家经典的专著亦同时产生,南宋后还将这些专著合刊为《十三经注疏》,明、清两代均有刊校本。董必武不仅熟读儒家经典,还研究过儒家经典注疏,并说对中国最早解释儒家经典词义的专著《尔雅》也“读了一下”。其实,除了儒家经典,他对诸子百家也多有涉猎。按他自己的话说,他对这些传统文化的代表作虽“记得不多”,但结合从小就深切体验到的广大人民特别是劳苦大众无以聊生、社会凋蔽的现实,对其中关于“民惟邦本”、“以民为本”、“民为贵”等“重民”观的立论则谙练于衷。这一点,我们从他的书信诗文所使用的一些以古代文献为据的词语中,即可得到印证。如1915年夏,他在武汉和革命党人张国恩联名给任四川武胜县知事的友人姚汝婴的长信,曾说“夷考各国进化之程,无不由一二先知先觉之士,当位在世,以谋其民族幸福为心,树之典型,播为风气,政府先善,而社会逐渐改良”,又说“入民国以来……人以幸生苟免为心,而岌岌若不可终朝者是也”。这里所用的“为心”,我们可以上溯到《老子》。老子曾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毋庸置疑,中国古代的“民本”观对董必武有着深刻的影响。
同时,董必武还追溯了他在辛亥革命前后受孙中山三民主义革命思想影响和五四运动前后受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伟大胜利历史事件影响的思想发展过程,认为自己由中国资产阶级“民族”“民权”“民生”的革命思想向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无产阶级解放理论的转变和升华,得益于十月革命的伟大成功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伟大科学理论。在评价十月革命胜利的世界历史意义时,董必武曾经指出:她“好像一声春雷,把全世界被压迫的民族从麻痹昏睡中唤醒”,“开世界革命的先河”,“为全世界被压迫民众解放的起点”,“给帝国主义以一个最巨大的创伤,同时却予各国被压迫的弱小民族以求自由解放的指南针”。联系到中国革命,他认为:“中国以前从事革命工作的人,多半偏重上层的改造,而忽视民众的组织”;“俄国十月革命,是世界被压迫民众自由解放的先声,也是世界民众势力表现发展的起点”,“中国从事革命工作的人,经了这番的教训,才认识民众的势力了,才晓得要得自由解放、和平统一,必须唤起全国被压迫的民众共同努力奋斗了。”他得出结论:“十月革命的成功”,“在方向上,在方法上,都予中国革命以深厚的影响”,“至少催速了中国革命的实现”【2】。因此,他在创建中共早期组织前后和领导湖北全省的革命工作中,就提出了要“唤醒民众”、“实行到民间去”的响亮口号。理论上,董必武曾指出辩证唯物论的介绍和研究,在五四运动后的中国哲学界,犹如战国时代魏襄王的以青巾裹头的“苍头”军这种异军“特起”【3】。他认为“思想方法很要紧”,“唯物辩证法”就是承认事物存在的客观性及其相互联系和发展变化,“犯错误者”就在否认这种客观性及其相互联系和发展变化,犯了主观性、片面性和思想僵化的毛病。他虽有1928年秋冬至1931年底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和列宁学院专门“研究无产阶级革命的理论”【4】的经历,但从不自满自足,主张思想上应有辩证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经常不断地“学习”和“训练”,要结合实际选择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采取一个星期内安排一天理论学习的办法,认真研究解决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上的实际问题,切“勿赶门市”(指装点门面,应付了事)【5】。他还特别重视对唯物史观的学习和研究,认为关键是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这一理论从阶级分析上看问题,从而使他以谋“小民”(指受剥削、受压迫的穷苦民众)解放和“民族幸福”“为心”的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思想,发展为谋以工农劳苦大众为主体的全人类解放的无产阶级革命思想,确立了他的民本思想的科学理论基础和社会主体价值核心所在,完成了从激进的民主主义革命者向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的转变。
当董必武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以后,通过长期的革命实践,他以马克思主义审视中今中外的优秀文化成果,汲取其精华,使之马克思主义化。他特别称赞毛泽东所做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工作,认为毛泽东堪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典范”,是“学通了马列(主义)的人”。在这方面,应当说董必武也是位“学通了马列主义的人”【6】。在实际工作和斗争中,他显示了以马克思主义作武器融会贯通一切有进步意义的优秀文化成果的高超水平。比如,在1937年第二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前几个月,针对国民党里的一些人对实行国共合作问题发出的关于共产党员必须放弃共产主义信仰而只信三民主义才能与国民党合作,极力推行蒋介石溶共政策的言论,董必武即时著文指出,孙中山革命的三民主义同中国共产党民族民主革命纲领原则上是相同的,实行这样的革命纲领,是实现中国共产党最高纲领的必经之路,相信革命的三民主义的共产党人,自然同时相信比三民主义更进步的“具有崇高理想而且有科学的根据”的共产主义,何况国民党内相信三民主义的人还相信与三民主义相反的主义如法西斯主义还大有人在,因此“国民党有什么理由要求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员只信仰三民主义而不能同时兼信共产主义呢?”【7】又如在共产党内部,他常常引用孟子的话,借以说明反对党内官僚主义、宗派主义、拜金主义等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的必要。1942年在重庆领导国民党统治区的中共组织整风时,曾严厉批评部分共产党员自以为是、妄自尊大、对人求全责备、对己文过饰非、不愿听别人提出不同意见之类宗派主义余毒的表现,就引证过《孟子》:“訑訑(音移,形容自满自足貌)之声音颜色,拒人于千里之外。” 指出“这样就无法和党外人士生活融成一片,也就无法了解党外的真实情形,更无法使党和党外人士密切的联系,而会走到孤立的路上去。”【8】1947年在华北开始主持党的财经工作时,严厉批评过一些党政机关及其部分工作人员从宗派主义、本位主义、山头主义出发经商赚钱、“唯利是视”等脱离群众的危险倾向,又引证孟子说的“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的话,强烈警告若照此下去,“我们的党将不是共产党而是商业党”,“我们要是上下交征利,我们的党就要亡了”,指出“这不是我危言耸听,这是事势发展必然的结果。”【9】1957年3月,他在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和军事法院院长会议上发表讲话,明确提出了国家没有法制就不能成为一个国家、法制是社会文明的一个主要标志的观点。为了说明此点,再次引用被他称之为“大贤”的孟子的话加以印证:“上无揆道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这就是说,上不掌管法则,下无法规可守,朝廷不信奉法则,作工者不信奉法度,位高者违犯道义,位低者触犯刑律,这样的国家还能存在,就属侥幸了。董必武称赞孟子的这种说法“很有道理”【10】。
由此可见,董必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批判地吸收了中国古代民本思想“重民”的一面,将其“治民”的本质改造为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民治”,也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人本思想“重人”的一面,将其实际上“以资为本”(追求资本的利润最大化)的本质改造为真正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本的民本思想。这种扬弃的真谛,就是使之马克思主义化,即使“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成为马克思主义的解放全人类的科学理论。
董必武以民为本的思想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其基本点概括起来主要是:(一)在社会主体和发展动力问题上,坚持人民主体论和人民动力论,确认人民群众历史创造者的主体地位,人民是主人,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都是服务于人民的长工,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勤务员。人民革命胜利以后,在立国建政方面,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即时建立健全包括法律和制度的人民民主法制(社会主义法制),以体现并保障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确认人民的权力高于一切,人民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高于一切,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就是董必武民本思想关于以法治文明为主要标志的政治文明追求。(二)在社会价值和革命宗旨问题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确认人民的利益就是共产党的利益,党的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力”为群众服务”【11】,必须坚持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始终为人民谋解放、谋幸福、做好事、做实事,始终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原则,就是董必武民本思想关于党的先进性追求。(三)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发展问题上,要求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坚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尊重社会与自然发展客观规律性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原则,实行公正平等和永续和谐的方针,努力消除贫困,消除“经济的不平等”【12】,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走共同富裕道路,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丽祖国,使人民能在民主、自由、和谐的社会里幸福地生活,就是董必武民本思想关于永续和谐发展的社会文明追求。(四)在领导人民奋斗的根本方针和方法问题上,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联系群众、唤醒群众、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贯彻人民内部民主协商的民主和平等原则,就是董必武民本思想关于党的工作科学化和民主化追求。(五)在革命和建设的终极目标问题上,明确提出在近现代中国社会经济状况落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工农间、城乡间、男女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间等等的差别不可避免,人们经济上的不平等现象和部分人生活艰苦贫穷状况仍然存在的历史条件下,“没有一个中国共产党员妄想在这样落后的经济条件上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但可以而且必须按照社会发展的规律,按照“社会经济发展各个不同的阶段进行推进”本国“社会经济的斗争”,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人类最合理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奋斗目标前进,达到“秩然有序地支配一切自然财富”,“形成和谐的经济荣盛状况”,实现人的“和谐的发展”【13】,就是董必武民本思想关于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解放全人类的崇高理想追求。
对这些基本点,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董必武都是坚守不渝、力求贯之的。在董必武看来,对人民群众只空口讲“革命精神”而不顾其切身利益的保障和提高,是反人民的唯心主义;共产党人自己只计较个人利害得失而违背革命精神,甚至高居于人民群众头上窃权夺利、作威作福,则是反人民的极端的个人主义和腐朽的官僚主义。反对这两种错误倾向的论述,在董必武的著作中俯拾即是。围绕着这些基本点,董必武的民本思想向多领域、多层次展开,具有超前的高度预见性,至今仍闪耀着真理的光辉。
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董必武的民本思想已被证明是正确的思想,是留给我们的一份宝贵精神遗产。中共十八大精神中的许多亮点,均可从董必武的这些思想中找到光源,值得我们倍加珍视。仔细解读这份遗产,潜心加以学习研究,并认真传承弘扬下去,对当前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共思想作风建设,均具有理论和实践的现实指导意义。
注 释:
【1】【5】【6】参见田海燕记:《董老谈话》,1961年。
【2】董必武:《十月革命与中国革命》(1926年11月),《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页。
【3】董必武:《辛亥革命三十周年》(1941年10月10日),《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3页。
【4】董必武:《我所认识的钱亦石先生》(1938年2月27日),《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6页。
【7】董必武:《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1937年6月14日),《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7—28页。
【8】董必武:《宗派主义在对党外关系上的排外性》(1942年10月15日),《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1页。
【9】董必武:《我们的财经工作与群众路线》(1947年9月18日至19日),《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63—165页。
【10】董必武:《在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军事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1957年3月18日),《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51页。
【11】董必武:《我们的财经工作与群众路线》(1947年9月18日至19日),《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78页。
【12】【13】董必武:《共产主义与三民主义》(1937年6月14日),《董必武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8—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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