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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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9-07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宣读中国法学会党组批复

会党字[2015]13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你会报送的《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章程(草案)》、负责人候选人建议名单收悉。根据《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换届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决定对你会名称在保留现有名称的基础上变更为“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二、同意你会于8月底在京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

三、同意《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章程(草案)》。

四、同意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陈冀平同志为会长候选人;

付子堂、公丕祥、郭林茂、何勤华、胡建淼、李明征、马小红、孙茂利、王其江、卫彦明、徐伟华、孙起顺、周叶中、卓泽渊、王均伟为副会长候选人;

徐伟华同志为秘书长候选人。

研究会《章程》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新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和研究会负责人。上述事项表决和选举结果报中国法学会。

 

 

                                     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

             201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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