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时间:2016-12-28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2016年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3日)
王其江
各位与会代表:
现在,我受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就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一年来的工作以及2017年工作计划向大家做一个简要的报告,请审议。在大会之前,冀平会长召开了一次常务理事会,大家对报告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根据大家的意见,我们又做了部分修改。
一、关于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以董必武同志诞辰13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活动
今年是董必武同志诞辰130周年。3月20日,由我会与湖北省董必武思想研究会主办,湖北省法学会、华中师范大学、武汉革命博物馆协办的“弘扬董必武法治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在武汉东湖宾馆成功召开。来自全国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大专院校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师生代表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冀平会长作了重要讲话。文显主任、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辉作了主旨报告;研究会副会长马小红、公丕祥、王均伟、周叶中、卓泽渊,研究会常务理事陈卫东,武汉革命博物馆副馆长袁亚妮等作了主题演讲。他们详细阐述了董老的历史贡献,围绕着董必武的法治精神,紧密结合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角度作了精彩的发言。
此次会议取得了良好效果。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此次会议规模很大、规格很高、组织严密、内容充实,体现了中国法学会和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
研讨会期间还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包括陈冀平会长及部分专家在研讨会前在全国政协礼堂观看《董必武》话剧演出,张文显主任出席董必武等三位革命家生平展开展仪式,陈冀平会长主持召开主要由常务理事参加的研究会工作座谈会,参加了董必武故居开馆仪式,参观了董必武纪念馆。
(二)召开换届以来的首次工作座谈会
2016年3月20日晚,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利用举办“弘扬董必武法治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之契机,召开了换届以来的首次工作座谈会。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咨询委员会委员及湖北省内的理事共43人参加了座谈。专家们围绕研究会职责定位及未来发展和研究方向,提出了完善意见和建议。
(三)编辑、整理、出版学术著作,促进学术成果转化
为了推广研究成果,促进学术成果转化,研究会一贯注重学术成果的编辑出版,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去年年会之后,我们对2015年年会论文集进行了编辑,对有些内容提法不妥当的论文,按照出版要求,进行适当删减,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了《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十五辑)》。此次年会上也与年会论文集一同发给大家。
2、编辑印制2016年相关活动的讲话稿、发言稿和论文。为了办好今年年会,在武汉工作会议讨论基础上,研究会秘书处就年会征文主题征询多位专家意见,确定以“董必武法学方法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为主题,征集年会论文,并于6月15日发布征文通知。截止9月底,共收到征文稿61篇。经对年会征文稿雷同率检测,并按照相关度要求等规定,最终确定35篇入选年会论文集。同时,为了使大家更好地学习和了解“弘扬董必武法治精神 全面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上陈冀平会长的讲话和诸位专家发言情况,在编辑年会论文时,我们也将相关资料稿件作为第一部分内容编辑到《2016年年会论文集》中。
3、继续编纂《董必武文集》。
(四)开展课题研究
为进一步推进董必武法学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研究会于4月30日在研究会网站、中国法学会网和中国法学创新网发布了《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研究课题”选题建议的公告》,截至5月31日,共收到16项选题建议。6月23日,秘书处邀请11位专家对16项选题建议进行评审,最后确定3项重点课题选题和4项一般课题选题。研究会秘书处向会领导请示,建议争取将研究会的重点课题纳入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管理。后报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学会设立“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部级专项课题。这为研究会开展课题研究增强了吸引力,对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深入研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课题的评审结果将由张文显主任在大会上发布。
(五)参与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
2013年,在陈冀平会长的倡导下,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与我们研究会联合设立“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2016年4—9月,中国法学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今年在寄发年会征文通知时,对符合年龄条件的理事,我们还专门附上《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鼓励青年学者积极参与这项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13年8月1日到2016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作品。评奖办公室共征集到作品432件,其中专著99种,论文333篇。经过初评、终评等环节及公示程序,最终确定一等奖1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10件和提名奖31件。经研究决定,在第十一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发布了表彰决定,并向获奖代表颁发了证书。此次评选活动得到了政法部门、地方法学会和法学院校的大力支持。共有50家单位积极组织并推荐了作品,其中22家单位作为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已经成为引领法学青年研究的重要品牌,有人称之为中国法学青年的“奥斯卡奖”,其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不断彰显。
(六)编制财务预算规划
7月份,根据财政部的文件和中国法学会财务处的要求,研究会编制了《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2017年项目预算报告》和《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2017—2019年三年预算规划》,为明年和今后三年研究会的经费保障打好基础。同时,研究会按照要求,向中国法学会和财政部上报了《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2015年财政支出绩效报告》,报告得到了财政部的好评。
(七)加强研究会党建工作
根据研究会党建工作的要求,为促进研究会进一步创新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研究会党的组织建设,经中共中国法学会机关委员会批复,同意我会成立以王其江担任支部书记,诸葛平平担任组织委员,王伟国担任宣传委员的党支部。为加强研究会秘书处建设,研究会主要领导决定将本研究会秘书处设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原法律信息部)。
(八)加强人才、机构建设
根据研究会的内在需求和发展规律,加强研究会秘书处的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秘书处的枢纽作用,努力提高秘书处的服务水平和日常事务的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秘书处的执行力和战斗力。研究会于9月28日,通过通讯方式向研究会常务理事以上成员征求意见,增补王伟国同志为研究会副秘书长。
同时,为发现、吸纳人才机制,进一步充实研究会的研究队伍,便于开展工作和促进研究会学术研究工作,我们在本次年会举办之际增补了部分常务理事和理事。
(九)积极配合中国法学会相关工作
开展了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研究会根据中国法学会的要求积极严格评选推荐候选人,经过评审和公示程序,最终正式推荐研究会理事何其生、王迁、章志远3位候选人参加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
此外,研究会还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机关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如,研究会于1月7日收到中国法学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法学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意见和建议》后,于1月11日向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报送《关于征求对中国法学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意见和建议的复函》。根据中国法学会办公室的要求,为办好《中国法学会机关工作半月报》,要求研究会对会领导的批示和相关重要活动进行报送。研究会在四个月中共向中国法学会办公室报送9份材料。研究会于1月24日派研究会领导参加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学习中国法学会领导讲话精神。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召开的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家论坛和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研究会根据各论坛的主题,通过研究会网站通知研究会会员踊跃参与。
(十)支持湖北省董必武思想研究会出版董必武思想研究文集
对湖北省董必武思想研究会为参与今年3月的学术研讨会征集的论文出版,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十一)完成研究会网站内容的迁移工作
研究会网站自从建成后,在宣传中央文件精神,传达中国法学会工作部署,传播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成果,发布研究会及其他单位的通知公告,服务研究会广大会员,扩大研究会的社会影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今年6月份因原服务商停止网络服务业务,需要对原来的数据进行迁移,经过半年的校对,网站内容的迁移工作基本完成。
二、研究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研究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问题。主要表现为:
研究的范围还不够宽,系统性还不够强,有份量的成果还比较缺乏。特别是,对现实重大法治问题开展研究方面,缺乏鲜明的问题意识,研究的创新性、实效性不足,前瞻研究、跟踪研究、对策研究不够,真正具有可操作性、可转化的重大研究成果不多。
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还没有形成,秘书处的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还不够丰富,平台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与各大院校及相关部门联系不够,还没有充分发挥学术资源的作用和优势。在培养人才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对于参加研究会的活动,有的理事、常务理事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强。
三、2017年研究会工作计划
(一)研究会要在继续研究董必武法学思想的基础上,特别是对董老在延安时期及建国初期关于从严治党的一些法治思想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研究范围,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撑。要加强对为新中国法治建设作出卓越贡献的老一辈法律家、法学家的法学思想研究,加强对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法治思想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
(二)明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涵、体系和框架,同时做好董必武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衔接。研究会将集中力量、搭建平台、建立机制、联合攻关进行研究,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好这个问题。要始终坚持董必武法学思想的基础性地位,将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机融合起来,一方面永葆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生命力,另一方面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完善过程中的科学性、全面性。
(三)继续编辑出版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成果,并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今后,研究会不仅要继续董必武研究成果的出版工作,而且要做的更加完善、全面,除出版论文全集、选集,还可以提炼形成综述或纲要。要将这些成果充分利用、广泛宣传。
(四)进一步扩大“董必武法学青年成果奖”的影响力,吸引更多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提高“董奖”的影响力,可采取将“董奖”纳入法学教育成果评估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等切实可行的有效方法。另外,为深入研究并大力弘扬董必武法学思想,激励法学学子自立自强、发奋成才,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研究会可考虑面向部分高校法科学生设立“董必武法学青年助学金”、“董必武法学青年奖学金”。
(五)建立与有关院校、实务部门长期稳定的联系机制,借助它们的力量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学术研讨会,推动会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扩大研究会的影响力,推进研究成果不断丰富。
(六)适时成立专业委员会,促使我们的研究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研究主题更加聚焦六中全会从严治党的精神。同时依托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充分发挥国家智库的作用,更好地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服务。
各位与会代表,
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密切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开展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采取切实措施,在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学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做出新的成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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