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时间:2018-01-03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2017年12月15日上午,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召开2016年度课题结项鉴定等级评定会
2017年12月15日,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召开2016年度课题结项鉴定等级评定会。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会咨询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出席会议并讲话。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会副秘书长王伟国主持会议。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委派姚国艳副处长出席,评审专家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巡视员王艳彬受邀出席。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研究会咨询委员会主任张文显
会议首先讨论并通过了《鉴定等级评定方案》,规定:
优秀:总分不低于250分,至少两位鉴定专家的评分不低于80分,且没有专家评分低于70分。
良好:总分不低于230分,至少两位鉴定专家的评分不低于75分,且没有专家评分低于60分。
不合格:总分低于180分,且有两位专家的评分低于60分。
合格:除评定为优秀、良好、不合格等级外的,均评定为合格。
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会副秘书长王伟国主持会议
按照《鉴定等级评定方案》的课题成果鉴定等级标准,会议对2016年度申报结项课题逐一进行审核,并对被拟评为优秀等级的课题进一步讨论审定。报经会领导审批后,决定如下:
五项中国法学会部级专项课题中,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余俊主持的《董必武法学方法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贡献和影响》和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丽岩主持的《董必武法学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在联系研究》被评定为优秀;山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姜远桥主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研究》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春杨主持的《董必武法学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化》被评定为良好;湖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段凡主持的《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和实践的发展》被评定为合格。
两项研究会一般课题中,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钟德涛主持的《董必武法学思想与全面从严治党理论研究》被评定为优秀,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胡盛仪主持的《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研究》被评定为合格。
两项研究会自选课题中,厦门大学法学院郭春镇主持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律和认知科学研究》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刚主持的《董必武法学方法论指导我国检察改革》均被评定为良好。
会议还讨论了2016年度两项研究会一般课题延期结项申请,并建议自2018年度起不再设立自选课题。会议认为,湖北警官学院教授肖伯符主持的课题《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系统化研究》和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黄东海主持的课题《转折关头:董必武与华北人民政府的法律实践》,提出的延期申请理由和延期期限,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延期。申请延期的课题将不再被评为优秀和良好,只评定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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