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时间:2018-02-02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根据会领导指示,2018年年会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根本遵循,经征询研究会各位副会长后,确定今年年会主题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为了谋划好、举办好2018年年会,集思广益,现向大家征集年会征文选题指引。
2018年年会拟于七八月份在江西瑞金举办。董必武同志在瑞金期间,曾担任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即中央党校)副校长(主持该校工作)、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委员、临时最高法院主席、最高法院院长、中央苏维埃共和国工农检察委员会代理人民委员。他结合革命根据地的具体情况,参与制定、审议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亲自审理贪腐案件,教育党员、干部,惩治贪官,为党在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开创性工作,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董必武同志担任过中央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等职,提出了“党员犯法加等治罪”“依法办事”“人民司法”“人民为本”等一系列从严治党、依法治党和依法行政的精辟论述,是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探索与实践的先驱。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法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从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再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体现了党对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经验的总结,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特色经验,是一个崭新的表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对这一重大创新理论进行专门研讨,从而深刻把握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辩证关系,深入探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实现路径,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这对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请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董必武关于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思想拟定至少3个以上选题,于2月12前发至dongbiwu@chinalaw.org.cn。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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