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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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24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理论)研究会“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探索”座谈会纪要

 

2021617日,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探索”座谈会在北京举行。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特邀嘉宾等参加会议。与会专家抚今追昔,展望未来,积极发言、深入交流,总结学习了建党百年来在法治建设道路上的不懈探索和历史经验。

研究会咨询委员会委员刘海年教授发言指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等的不断创新,推动我国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跨越式发展,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历史新征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董必武探索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出的根本贡献。董必武同志为新中国法制建立呕心沥血,指出“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将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雏形和前奏”;领导华北人民政府政制定了200多项,涵盖民政、公安、司法、金融、财政等社会治理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规章制度,为创建人民民主法制贡献了积极力量;新中国建立后,组织领导了多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如参与起草制定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提出“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依据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出人民司法指导思想,人民的司法机关工作必须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推进法律科学研究,创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中国法学会前身)等法学研究学术团体和《政法研究》等法学研究刊物,推动法律理论的研究。

研究会理事蒋立山教授着重阐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命题如何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发端,到八十年代明确方向,再到九十年代至今的关键突破和法治道路的最终确立。他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密不可分、二者相辅相成,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的必然需求,更是中华民族全面复兴的根本性制度保障。

研究会副会长马小红教授从中华传统文化角度,论述了儒家“礼教”中隐含着“良法善治”的追求,指出传统文化对于推动和促进现代法治建设仍具有不可替代的本土价值。

研究会常务理事赵晓耕教授认为,当年革命根据地留存的史料证明,中国共产党在创立与革命之初,就具有法治思想的良好根基。比如,党的历史上曾有两个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一份是1947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另一份是19494月以解放军总部的名义公布的八条《布告》(又称《约法八章》)。以上两份文件在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中,都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和落实。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封丽霞教授重点阐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启示,探讨了高质量的立法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避免各部门之间立法冲突等理论前沿问题。她认为,推进国家治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需要高质量的立法,以减少法律法规内部的冲突,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更好满足新时代我们国家治理实践的各项需求。

研究会理事刘素华教授认为,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和纲领性文件,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第一推动力”,也是法治思想的历史起点。 1921年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是第一部党内法规,以党法的形式规定了党的政治纲领、政治目标、组织原则和当时的中心任务,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萌发了依法治党的意识。在一定意义上是党内法治思想的起源和历史起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逻辑起点,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

研究会常务理事侯欣一教授系统介绍了李大钊同志的革命事迹和法治思想,及其对中国法治建设成就的深远影响。他认为李大钊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也是我党不可多得地完整地受过法学教育的法学家、革命家。李大钊第一次清晰地论述了法律的职能只能是进行公共事务管理,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以阶级观点来阐释法律,论述法律和经济基础的关系。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甘藏春同志总结发言中强调,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要不要实行法治,实行什么样的法治,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重大课题,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面临的新课题。中国共产党在百年探索中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回望百年,中国一直存在着三种法律观念互相激荡,是西方的法律观念,是中国传统的法治观念,是马克思主义的法治观念。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结合中国的实际,经过艰辛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做出了前所未有的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全面系统地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和特征,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提供了理论遵循,也是我们党百年探索的理论成果的集中体现。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法治探索经历艰难曲折,既要总结经验,又要吸取教训。我们党的百年法治求索的道路,凝结了几代人的心血,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资源和理论支持。

中国法学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研究会会长陈冀平同志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研究会副会长王其江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发言,高度评价本次会议,认为此次会议对于总结党的百年法治探索经验有一定意义,会议气氛求真务实、热烈生动。

其他与会的领导同志还有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崔红星同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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