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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17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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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主持召开高检院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
  
准确把握形势 找准服务改革切入点和着力点
  突出工作重点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正义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王治国)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高检院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措施。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这两次重要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形势,找准服务改革切入点和着力点,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全面完成明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认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论述精辟、思想深刻,体现了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和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明年经济工作、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明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这两次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明年经济工作和推进城镇化工作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调整工作重心、完善服务措施,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找准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困难问题以及执法办案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通过强化法律监督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来促发展、促转方式调结构、促民生改善。要认真研究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打击财政、金融、证券等领域的犯罪活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着力保护生态环境。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依法有力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促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要切实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和积极预防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对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提高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要突出民生优先,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根本属性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执法为民,更有效地查办和预防社会事业改革中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等环节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从源头上保障和改善民生。尤其是要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点环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化建设更稳更好发展。
  会议要求,要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的第一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参与、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提高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积极稳妥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会议要求,要积极适应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逐步转变传统的宣传思维和模式,切实加强检务公开和舆论引导,牢固树立平等、开放、自信的理念,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检察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会议最后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全面准确领会、精准系统把握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抓紧完善深化检察改革方案。要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推进,从最急迫的、老百姓最期盼的、制约司法公信和司法能力最突出的问题改起,确保检察改革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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