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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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7-28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董必武群众工作思想

对当代检察工作的启示

关振海     *

群众路线是党的力量之源。群众路线,是我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经过反复实践、千锤百炼才得以形成,并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过程中,一直坚持不懈的一个光荣传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联系群众如鱼得水,脱离群众如树断根。我们党九十余年的壮阔历程有力的证明,只要在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持续诚信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使人民群众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利益,党就会取得永不枯竭的力量之源,就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董必武同志一直十分重视群众工作路线, 特别是在他的司法工作中, 始终以保卫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工作原则。在当前这样一个社会急剧转型、利益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之下, 密切联系群众, 加强和改善干群关系, 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 显得尤为重要。

一、董必武群众工作思想的主要内容

董必武是始终坚持群众路线, 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司法”, 将法律视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手段。他指出:“人民司法基本观点之一是群众观点, 与群众联系, 为人民服务, 保障社会秩序, 维护人民的正当权益。”[1]董必武在司法中坚持群众观点, 主要有以下内容。

() 司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

董必武同志指出“一切为人民服务, 这是一个真理, 我们应该坚持, 司法工作也是为人民服务”。19508月,在《对参加全国司法会议党员干部的讲话》中, 董老又对人民司法的基本精神进行了阐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进行各项工作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 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优良作风。要做好新时期的司法工作, 也必须以这两点为根本指导思想。不论是在对司法制度的建立方面、还是在具体的司法实务操作中, 司法工作人员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时刻想着人民、关心人民, 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并由此形成司法为民、便民、护民的价值观念体系。”[2]

(二)司法工作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董必武同志在《进一步加强经济建设时期的政法工作》一文中指出,“人民司法工作必须正视现存的侵犯人民民主权利的问题,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3]法院审判过程中存在的不良作风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这种不良作风如果不改,不仅做不好法院工作,群众也会因此而反对我们。[4]董必武在谈话中强调要切实改善审判作风,他严禁公安、检察、司法人员刑讯逼供,“禁到三令五申以后,还有再犯乱捕和刑讯逼供的人,那就应当受到法律制裁。”[5]他要求审判人员下决心把案情调查清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做出判决。针对法院积案严重这个问题,董必武提出可以从两方面来解决:一是司法机关应该简化办事流程、打破陈规,改变作风;建立一些便利于人民的制度,比如:建立调解委员会、巡回审判制等。二是要切实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

二、董必武群众工作路线对基层检察机关开展群众工作启示

(一)要不断丰富群众实践工作的内容

围绕“三个贯彻始终”,夯实实践活动基础。一是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各党支部、全体党员采取特色主题党日评比、新党员宣誓、组织“中国梦·检察梦”主题征文、参加区政法系统“颂身边榜样,圆政法梦想”先进事迹演讲会等教育活动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市院、区委政策文件,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开展群众工作方法教育培训,真正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内涵,真正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市院、区委部署上来,为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立足本职,通过广泛开展调研走访、座谈交流、体验生活等方式与群众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活动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三是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方案、整合资源力量、加强统筹协调,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办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做到边收集、边梳理、边分析、边整改,能改快改,取信于民,为群众路线活动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要不断丰富群众工作的形式途径

注重“五个一”,丰富实践活动形式。一是一次民主生活会。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党组、各党支部召开一次群众路线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在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推动实际工作。二是一次党组书记讲党课。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围绕转变队伍作风问题,安排党组书记讲一堂党课,确保广大党员理想信念树牢固强,树立正确的群众工作观念。三是一次党代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为在群众路线活动中发挥作用、走在前面、做好表率,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参加一次支部活动,召开一次社情民意恳谈会,查摆一个具体问题,做出一条务实承诺,撰写一篇群众工作短文,联系一户困难家庭”,增强党代表履职意识,密切党群关系。四是一个“党员工作室”。把“门美子党员工作室”作为践行党的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载体,搭建先进典型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实践平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努力与群众建立深厚感情、加强血肉联系。根据优秀同志先进事迹改编、制作党员电教观摩片被中组部采用、制作成《社区党建》电教光盘。五是一次联系基层活动。为密切联系群众,各对口联系街道人大联组联络处长、各检务工作站、检察联络室、社区法制副书记紧密联系基层,广泛开展蹲点调研、现场办公、指导点评等工作,开展点对点订单式法律服务模式,以“稳情绪、找症结、搭平台、促和谐”四步群众工作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争做服务群众的模范

一是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团建。牢固树立文化育警新理念,联合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迎“七·一”特色主题党日等活动,提升机关文化素养,营造团结和谐的机关氛围。二是以人为本、从优待警,落实各项“凝心聚力”温暖工程。关心干警思想、工作、生活,要求各党支部根据实际,确定走访、慰问困难、生病、生育等党员群众对象,进行点对点帮扶,把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落到实处,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四)检察工作人员要带头遵章守法

一是强化宗旨和纪律作风建设。以开展院绩效考核、检务督察为契机,抓好机关日常性、经常性管理教育,保持正规有序的办公秩序;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检察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明党的纪律。二是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群众。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直接联系基层制度,查找、整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扭转冷硬横推等不良之风,推出检察各环节便民利民举措,树立为民务实廉洁的先进典型,提升检察队伍执法公信力。

(五)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当前,基层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不甚了解,个别干警脱离群众,执法不公降低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影响力。检察机关只有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依法办案,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增强群众工作的开放性,才能增强影响力、感召力。要健全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展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制度,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增强检察工作向群众的开放性。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以新闻媒体为载体,定期向人民群众公开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和重要情况。

 



* 关振海,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李菲,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干警。

[1]《对参加全国司法会议的党员干部的讲话》, 载《董必武法学文集》,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2] 《董必武法学文集》, 法律出版2001年版, 45 页。

[3] 董必武:《董必武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74页。

[4] 董必武:《董必武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53页。

[5] 董必武:《董必武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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