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时间:2012-04-20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2012年3月21日,中国法学会召开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同志首先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结合法学会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两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法学会工作讲了话。会议由李清林同志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秘书长林中梁同志出席。中国法学会机关和事业单位120多人参加。
       陈冀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全国“两会”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两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两会”精神,提高认识,加深对会议精神的理解,切实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要把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同政法战线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年初召开的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部署的任务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两高”报告中强调的“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内容,组织专家学者认真研讨,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要针对“两会”关注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金融安全与民间借贷”、“社会稳定长效机制”、“预防灾害与公共安全”、“民生与住房保障”等热点问题,努力从法治建设的层面做出回答,多提供一些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要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加强对《刑诉法》(修正案)的宣传,为这部法律的良好实施做出贡献。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时报、《中国法学》杂志、《中国法律年鉴》以及各个网站,都要结合本职,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宣传“两会”精神,营造浓厚的学习和舆论氛围。
       陈冀平同志指出,要充分认识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法学会工作的重要意义。面对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新形势,法学会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引领和繁荣法学研究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培养高素质法学研究队伍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越来越艰巨。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繁荣法学研究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自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握机遇,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陈冀平同志强调指出,中国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全国法学、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明确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阵地的作用,发挥对外法学交流的主渠道作用,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一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号召力。要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二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法学会基础广泛、人才荟萃、联系面广、地位超脱的优势,充分发挥地方法学会的作用,加大成果应用和转化力度,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努力把法学会办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不断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沟通交流,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法学研究事业和法学会工作向前发展。
       陈冀平同志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坚定信心,积极进取,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遵守纪律。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努力把法学会机关建设成一个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和谐,规范有序,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充满生机活力的坚强集体。


                          (机关党委供稿)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编辑:周明钱 备案号: 京ICP备10012170号-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东路4号院,邮箱:100081,电话:010-66110681 电子信箱:dongbiwu@chinalaw.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