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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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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7-09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2012年7月5日,中国法学会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北京共同举办“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建设”座谈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张福森同志,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冀平同志以及全国政协办公厅、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委员,法学专家学者,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方向主任和法律信息部李仕春主任等60余人出席。座谈会由张福森同志主持,陈冀平同志作了大会专题发言和会议总结讲话。
        与会的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曹康泰等8位委员,以及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冯军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肖义舜司长、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主任李仕春教授等4位法学专家分别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基层自治,发挥社区作用”、“完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加强和完善对网络信息的管理”、“畅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渠道”、“社会管理创新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社会管理立法的目标和任务”、“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建立社会诚信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等12个方面畅谈了如何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与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发言关注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在一线调研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从政治、法律层面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并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最后,陈冀平同志就加强和完善对网络信息的服务管理进行了发言,并作了总结讲话。陈冀平同志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以人为本、重在改善民生和搞好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和更高的工作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开展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各个方面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但真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整体突破的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特别是如何谋划破解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难点问题,还要进一步探索。
        陈冀平同志认为,通过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法治建设是社会建设基石的理念。法治社会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价值目标,依法实施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要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深入研究现代社会管理的内在本质、客观规律、运行机制、方式方法,不断完善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管理立法,推动法律的正确实施,不断解决在执法、司法和普法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及时进行社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清理和废、改、立,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社会管理法律制度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面临的紧迫任务,社会管理要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
        陈冀平同志指出,近年来,全国政协社法委和中国法学会一直把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言献策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优势和特点,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问题和体制机制建设进行深入研究,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法治建设提出了许多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中央领导多次作了重要批示。希望各位委员和专家学者继续深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议和创新观点。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各项工作,加快法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贡献力量。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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