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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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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17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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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术人生永无止境
——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



 
        从学者到法官,从法官到履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的“法学研究、法学实践”之路,走得坚定而从容。
  他的学术生涯,必将伴随终生。
 
  11月30日,初冬的北京并不寒冷。
  在刚刚圆满闭幕的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张文显不但再次当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而且被聘请为学术委员会主任。
  这位中国法学界著名的学者、国家二级大法官,将在法学研究领域继续发挥他的光和热。
 
  “草根”法学家
 
  1951年秋,张文显出生在河南省镇平县草王庄,是位普通的中原农民之子。 
  家境贫寒并没有让张文显意志消沉,他始终相信知识能够改变命运,这个信念促使着他格外刻苦地学习。
  儿时的张文显经历过一次腿部病痛的折磨,在当时贫苦的乡下,根本无钱医治,因此他辍学一年。当年期末考试的时候,张文显拄着拐杖,拖着病腿坚持参加考试,等考试结果出来,他是第一名。
  有老师对此疑惑不解,忍不住问了一句:“你是从哪抄来的?”
  张文显一听这话,很委屈。
  这时,其他老师走过来说:“这孩子从来就是好学生。”
  那位老师说:“是啊,可他一个学期都没来上过课呀!”
  张文显就是一位这样的学生,虽然没有来上课,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放弃学习,再恶劣的环境和磨难也没能压倒他。
  后来,爱学习的张文显在中学只读了一年,“文革”开始,但他仍然坚持读书。
  没有人教,他就自己读,并且一直坚持写日记。
  他认为,写日记就是练文笔、练文章。
  功夫不会辜负人,一手好文笔为张文显日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974年的中国,只有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保留了法律系,成绩优异的张文显以工农兵学员的身份进入了吉林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学习。
  3年后,张文显成绩优异毕业后留校任教。
  1979年,吉林大学法律系恢复研究生招生,张文显又成为首批报考并被录取的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
  之后,张文显多次作为访问学者出国学习、访学,并且在2000年拿到了博士学位。
 
  30年“治学之路”
 
  谈到张文显的博士学位,还有段有趣的经历。
  1982年,张文显硕士研究生毕业之后,由于两次出国访学和工作需要,一直没有报考博士。
  1996年吉林大学实施“青年教师博士化工程”,倡导没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都要争取攻读博士学位,以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学识,同时也改善学校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
  当时张文显作为副校长分管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
  “这项工程是由我建议、学校党委决定实施的,我当然要带个头。”张文显说,“然而,由于我1993年就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担任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不便报考法学专业博士,在法学之外的文科类专业,我经过认真衡量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在为什么选择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的问题上,张文显有着自己的理由,“当时,吉林大学的马哲专业是国家首批重点学科。另外,吉大马哲的学科带头人高清海教授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哲学知识体系和思想体系改革的旗手。其次,我的法学研究领域是法哲学,与哲学是相邻专业,在历史上法哲学历来是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年攻读博士期间,有很多实质性收获,最大的收获是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运用唯物论和辩证法认识法律现象、反思法学理论的水平。我的代表作《法哲学范畴研究》就是在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张文显说,“读博的经历和收获对于学术之外的工作,包括履行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责,也是很给力的。”
  一谈到学术研究,张文显神采奕奕。
  “从1977年留校任教到现在,我从未离开过学术研究。”张文显说,“学术是我人生中永恒的追求。30多年来,我以学术为生命,将学术与生命等价。30多年来,唯有学术能够记载我的人生轨迹,诠释我的人生价值,也唯有学术能够映射我的青春,延伸我人生的意义。”
  “我在学术道路上已经砥砺前行了30余年,而我的学术人生更将是长路漫漫永无止境。”张文显对此很坚定。
  2011年,《张文显法学文选》(十卷本)出版发行。
  张文显为文选撰写了一篇后记——《回首我的学术之路》。文中他将自己的学术之路概括为:是与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进程同步的道路,是勤奋学习、不断深造和成长的道路,是以法理学为主业、同时致力于拓展新研究领域的道路,是个人治学与团队兴学互动互补、相得益彰的道路,是教学与科研并重、学术与育人并重的道路,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是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道路。
 
  学者转身法官
 
  2008年,张文显被任命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
  这在当时可是件新鲜事儿,在当年,极少有法学家担任大法官,所以在担任院长之初,张文显受到众多媒体的广泛关注。
  在谈到从学者到法官的角色转变时,张文显说,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法治新闻工作者都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从法学教授到大法官,改变的是身份和职务,不变的是作为法律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信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向往和参与。
  “在这个意义上,我没有转业,只是转岗。”张文显说。
  张文显认为,他在高校时的研究偏重认知理性,以探索真理、获得“是什么”的认识为最高追求,而在担任法院院长之后,研究将偏重实践理性,以探索公正、获得“为什么”和“怎么办”为最高追求。
  “以前的研究难免抽象,而在从事实践工作后,研究就变得更加贴近法律生活,贴近审判实践,之前的话语体系过于学术化,转职后的话语体系就会逐渐呈现实证性、经验性;之前的研究课题偏重法理学的宏大论事,侧重为制度建设和法治实践提供理论资源,转职后的研究更加具体,研究成果对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特别是审判实践具有现实的、直接的指导意义。”张文显说,“这就是工作上的差别。”
  事实上,张文显在从事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工作的同时,也把司法活动作为实践、检验和创新法学理论的平台,作为发展法学这门实践科学的基地,在践行追求真理、追求公正、追求和谐的法官职业精神的同时,也在深刻地体验着法哲学的至理名言,积累法学教育的实践素材。
  如今,张文显再次回归学术。
  在刚刚结束的中国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张文显再次当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与前两届担任副会长不同的是,这一届张文显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并协助会长、常务副会长负责法学会的学术组织工作,包括学术评议、学术咨询、学术论证、学术指导等。
  “我将一如既往地热心于中国法学会的各项事业,通过自己辛勤努力和创新性工作,推进法学研究深入开展和法学理论创新,进而积极投身于法治中国建设之中。”张文显说。
 
  长期关注法治建设
 
  谈到今后的工作,张文显说:“目前,我国法治建设中的很多问题有待解决,法治建设的路还很漫长。”
  张文显指出,目前我国法治建设最突出的有三个主要问题。
  首先就是法律体系滞后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我国有些法律是多年前制定的,针对的是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的需求,有些经过修改,有些根本没有修改过。这就使得多数法律需要加快修改,以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
  为此,要推进立法程序和立法机制创新,扩大“打包立法”的范围。“例如,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来说,涉及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律师法等法律的修改。如果按照常规的法律修改程序,一部法律、一部法律地进行修改,就很难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很难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急需的法律引导、规范和保障。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采用‘打包立法’方式,除宪法修改外,通过一个集成的修法决定,将需要修改的若干法律一揽子修改。”张文显说。
  其次,张文显指出,我国的法律实施状况也十分堪忧。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多重原因,我国法律实施的情况较差,有法不依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导致我国法律缺乏必要的权威性和实效性。针对这种情况,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法律的实施。
  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要加强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的良好法治文化环境。要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法治评估和法治考核指标体系。
  再次,张文显强调,司法公信力退化也是主要问题之一。
  “司法公信是社会公众对司法制度的认同,对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尊重与信服。我国目前司法公信力不高且有持续退化的趋势,是不容回避的事实。”张文显说,“尽管社会对司法机关的评价有时候有失客观公允,但也确有司法体制机制和司法机关自身的问题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把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突出问题提出来,可以说,是有的放矢、切中要害、抓住关键。”
 
  全心服务只为法学繁荣
 
  谈到中国法学会未来5年的主要工作,张文显强调,中国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人民性、群众性、学术性三位一体,是中国法学会区别于其他团体的显著特征。
  张文显指出,作为人民团体,中国法学会要积极参加国家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对策和建议。
  作为群众团体,中国法学会要担当起党联系法学界、法律界广大群众的纽带作用,引导法学研究人员和法律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要反映广大会员和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作为学术团体,中国法学会要引领、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转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丰富而有效的理论支持和对策服务;要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发挥人才库、思想库和党在法治建设方面核心智库的积极作用。
  张文显强调,中国法学会也是我国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各级法学会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党领导的政法事业,参与治国理政与社会治理,为保障人权、维护公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推动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如今,党的十八大做出了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对法治中国建设所涉及的主要领域进行了具体部署。
  张文显认为,从“法治国家”到“法治中国”,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升级版”的出现。
  张文显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标志。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表现为法治现代化,体现为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既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那么,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社会和社会依法自治,就是贯穿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全领域的一条主线。
  全面深化改革必然要求“深刻变法”,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军事、党建等项制度的完善、创新与发展,也肯定要突破一系列现行法律。
  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必然要修改许多现行法律或者制定一系列新的法律。
  这个过程并不是常规地制定、修改、清理法律法规,而是法制的一场深刻变革。
  这些形势和趋势表明,我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并为法律人实现“法治中国梦”开拓了广阔空间,为法律人施展才华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法学界、法律界深受鼓舞,信心倍增,也责无旁贷。
  因此,张文显认为,作为法学界、法律界最高学术组织形式的中国法学会,必将肩负更加光荣的使命,担当更加重大的责任。
  “党和人民期待着中国法学会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法律问题和法治保障,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和法制改革,紧紧围绕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法治文化创新,组织法学界、法律界开展协同研究,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应有的智慧和力量。”张文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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