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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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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13 00:00:00 来源:admin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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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冀平在贵州省调研法学会工作时强调

      充分发挥群团优势更好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本社讯(记者刘国彬 □郑珺玮)7月11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在出席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期间,就贵州省基层法学会建设和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法学会“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定位,立足群团特点,充分发挥群团优势,接地气、务实效地开展工作,更好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7月11日,陈冀平书记在贵州省调研法学会工作

      当日上午,陈冀平来到贵州省安顺市,与安顺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朱桂云,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金建设等同志,以及该市西秀区、平坝区、镇宁县、关岭县法学会负责人座谈交流。

    陈冀平书记在贵州省调研法学会工作

      在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陈冀平指出,安顺市法学会成立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克服人员、编制、经费上的困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全市法学会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参与平安安顺建设,加强重点问题研究,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法治宣传,为法治安顺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调研座谈会会场

      陈冀平强调,加强市县法学会建设、发挥市县法学会作用是事关法学会长远发展的重点工作,必须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入新境界。法治经济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点领域。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使法治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对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基石。各市县法学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转发的《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能定位,立足群团特点,充分发挥群团优势,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多元工作人员使用机制,接地气、务实效地开展工作,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当日下午,陈冀平就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了贵州省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会长徐永忠、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潘虹、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王蜀黔、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胡甲庆等同志的工作介绍,并进行交流。

      陈冀平指出,近年来,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包括地方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在内的智库体系建设和智库作用发挥。与其他群团相比,法学会负有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引领法学研究方向、营造良好学术环境、推出优秀研究成果和培养造就高素质法学法律人才的重任。学术团体是法学会区别于其他群众团体的显著标志。前不久,经中央深改组批准同意,《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已经印发。我们要认真落实改革方案,团结凝聚更多优秀人才,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域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法律的立、改、释、废,为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搞好研究、献计献策。

      陈冀平强调,充分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始终是法学会工作的价值所在,也是法学会工作的主线。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要增强“四个自信”,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作为重中之重,系统总结法治建设经验,切实加强研究成果转化,努力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以之引领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研究,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重要任务的攻坚克难,为法治建设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撑和高质量的决策参考。要提高实务部门专家在研究会的比例,采取多种方式调动法律实务部门的同志参与法学会工作,不断强化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着力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增强服务法治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法学界、法律界的密切联系、协同合作。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推进法学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加强人才培养,为青年法治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不断扩大法学会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号召力、影响力。

      贵州省委政法委综治办巡视员方征、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山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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